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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中生报假警是无知者无畏的悲剧

2017-03-16 10:25:00 来源:鲁网 大字体 小字体 扫码带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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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者:朱丹

  “我杀人了,我在玉皇阁大桥下面。”3月10日14时许,铜川市公安局新区分局咸丰路派出所,接到市局110转来尾号9038手机打来的报警电话。民警经过的多方努力,终于在耀州区一个小旅馆内找到报警人。经询问,事情终于水落石出。报假警的三人分别是:王某(女,14岁),杜某某(女,14岁),高某某(女,13岁),均为初中学生,报假警所用的手机是杜某某在路上捡的。(3月15日《人民网》)

  仅仅为了寻求刺激,这三名初中女生就报警谎称杀人,这种行为不仅严重浪费警力资源,还暴露出法制教育的缺失。

  这三名女孩已经就读初中,照理说,应该接受过一定的法制教育,应该有着基本的法律常识,对报警违法这样的行为有着基本的认识,可是事实上,这三名女孩却用捡来的手机报警谎称杀人,实在令人难以理解,也让人看到了学校法制教育的严重不足。

  首先,这部手机是其中一个女孩捡到的,捡到别人的物品,应该及时归还,无法找到失主进行归还的,可以交给警方处理,这是基本的道德要求。就这件事情而言,捡到手机,女学生应该上交学校或者交给警察,这是拾金不昧的一种体现,也是一名学生应有的行为,可是事实却相反,这几名女学生在捡到手机后,不仅没有上交,而是据为己有,利用这部手机报警谎称杀人,这实在是令人难以置信。不仅暴露出法制教育的缺失,也暴露出道德教育的缺失。

  再者,报假警不仅占用和浪费警力资源,也是一种违法行为,就这件事情而言,接到报警后,警察多方寻找报警人和案发现场,这些过程都需要付出一定的时间和成本,都在严重浪费着警力资源,因此,是一种严重的违法行为。110报警平台属于公共资源,报假警行为不仅严重占用着公共资源,也浪费着警力资源,很可能导致一些需要紧急救助的人员得不到救助,甚至导致严重后果。

  这一方面因为,这些中小学生好奇心重,喜欢搞一些恶作剧来寻求刺激,往往忽略了法律法规。另一方面,很多时候,在教育中,老师总是告诫学生有困难找警察,却没有教育学生报假警的危害,以至于学生对报假警的危害缺乏认识,才会做出这样的行为。因此,需要加强法制教育,提升学生的法制敬畏,从而自觉遵守法律法规。

责任编辑:刘晓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