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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孕是否合法化,我们不能感情用事

2017-02-09 14:05:00 来源:鲁网 大字体 小字体 扫码带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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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期,《人民日报》刊文讨论“代孕是否可放开”。今日,国家卫计委宣传司司长毛群安表示,代孕涉及法律、伦理和社会问题,国家卫计委将继续严厉打击涉及代孕的违法违规行为。(2月8日新京报快讯)  

  自二孩政策全面放开以来,70后、80后加入了再育的行列。然而,有意生却没法生,成为不少父母心中的烦恼。面临女性生育能力逐渐下降的现状,有专家建议、有网友呼吁适当放开代孕准入。一时之间,“代孕将合法化放开”的话题热度持续升温。  

  药物治疗、试管婴儿、人工授精等都是治疗不孕不育的方法,但现阶段其疗效还远没有达到人们的预期。虽然二孩政策释放了很多家庭的生育需求,可高龄生育的风险和不孕不育的阻隔又让部分家庭失望至极。“借腹生子”的暗潮涌动,则让他们冥冥之中又看到了一丝希望。特别是《人口与计划生育法修正案》中删除了争议颇多的“禁止代孕”相关条款后,代孕闸口将放开的声音流于网络。  

  诚然,符合生育政策的人群都拥有做母亲或父亲的权利。传统的伦理道德,不应成为代孕技术的负担,而应成为促进技术有序发展的工具。对于那些丧失生育能力或是意外失去孩子的家庭而言,竭尽所能为其解决生育难题,是国家法律和相关政策的应有之义。代孕市场的庞大需求以及公众对“代孕合法化”的高度关注,也从侧面反映出许多家庭对“解禁代孕”的殷切期待。  

  从一个家庭对生育二孩的情感上来说,代孕这种看似有些荒唐的做法却有其可取之处。毕竟,不孕不育的比例呈现逐年攀升的趋势已成客观事实。若不借助代孕,许多家庭根本无法实现养育亲生子女的梦想。但,有情感共鸣,就一定能让代孕这种灰色产业链走上康庄大道吗?  

  答案显然是否定的。且不说早在2001年,原卫生部颁布的《人类辅助生殖技术管理办法》第三条就明确规定“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不得实施任何形式的代孕技术”,由代孕可能引发的各种风险也是极大的。2008年,南宁市江南区法院就审理了一宗因代孕而引发的抚养权纠纷案。海外一些明星、富翁,通过代孕产子的新闻更是屡见报端。当代孕婴儿的出世演变成一宗生意,“人”则成了一个交易工具。既存在一系列复杂的伦理争议,也容易导致下一代血缘关系复杂化。商业代孕的窟窿,也会被捅到难以弥合的地步。  

  代孕涉及到法律、伦理和社会问题,国际上的绝大多数国家和地区,也都明文禁止实施任何形式的代孕。就现阶段而言,尚不符合中国的国情。而对于网上的舆论,不可忽视的一点是,绝大多数网民对法律其实并不了解。其意见和态度往往是基于传统思想观念和原始的正义感,随意性和情绪化极强。而事实上,任何一项法律条款都必须顾全出台以后的方方面面。(磊磊)

责任编辑:刘晓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