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评论频道 > 论见 > 正文

李莎莎:监管“碰钉子”刺痛了“民心”

2016-12-15 14:06:00 来源:鲁网 大字体 小字体 扫码带走
打印
评论投稿邮箱:pinglun@sdnews.com.cn

  投稿邮箱:lwpinglun@126.com 

  作者:李莎莎

  一家业绩造假的企业,仍得到当地县政府的力挺而中标,这一蹊跷的事发生在湖北省恩施州咸丰县。恩施州纪委接到匿名举报称,河南路桥提供的业绩工程属于未完工工程。湖北恩施州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邀请咸丰县派人前往调查,遭拒绝;再邀请咸丰县派员一起去省局咨询,又遭拒绝;该局认定河南路桥业绩造假,并连续函告咸丰县相关部门,要求当地对此作出处理,仍遭拒绝。(12月13日澎湃新闻) 

  近些年来,日益“见多识广”的公众,对政府“民心工程”存在质疑时,往往会“打开天窗式”进行举报。当党和政府在面对老百姓的质疑和举报时,理应迅速“站出来”,进行公开、公正、权威的调查,及时披露真相,给出具有说服力的结论。然而,咸丰县政府“拒谏饰非”的漠视态度,明显和“站出来”背道而驰。在面对上级部门要求调查核实时,当地政府均以“各种理由”拒绝监管。正所谓监管“有意”,可当地政府“无情”,俨然不把监管“当回事儿”,已严重毁坏党的形象,破坏政府公信力,让民众“感觉很受伤”,更让民心“冰冰凉”。 

  据报道所述,起因是河南省路桥集团成功签约湖北省恩施州咸丰大道PPP工程项目被匿名举报。湖北恩施州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先后三次通过邀请、函告等方式,要求当地政府调查处理均被“碰钉子”。当上级监管部门“亲自”调查后,认定该企业“功不抵过”,实属“问题企业”,当地政府仍“坚持”以其认定结果不一致为由,对此次事件“置若罔闻”,着实让老百姓“汗颜”。 

  “中标举报事件”曝光后,该县相关领导和部门害怕“池鱼之殃”,在面对记者采访了解时,以“已经不负责这个项目”、“已经离开政府部门”、“无法提供相关资料”、“不参加此次咨询活动”等 “跌皮球”式的答复来搪塞,是“后台之强”惹的祸,更是监管缺位埋下的根,着实让老百姓“心酸”。 

  监管既是维护良好党风政风的“温馨提示”,又是防止“慢作为、不作为、乱作为”的“忠言逆耳”。在新媒体时代,自觉接受党内监督、社会监督、舆论监督,积极回应各方“关切”,是政府部门应具有的行政素养。 

  面对这张因政府拒绝监管欠下的“帐单”,咸丰县政府应积极行动起来,尽快调查处理“中标举报事件”,相关部门快速介入、认真屡职、高效办事、加强监督与督导,才是“当务之急”;当地政府始终心中有民、心中有责、心中有戒。唯有一心为民、求真务实、敢于负责、勇于担当,才能再次“温暖民心”。

责任编辑:编辑值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