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官大贪”印证“初心”不能忘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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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倪洋军
善于包装作秀,是媒体报道中的能人、强人、名人,曾当选“中国好人”;而在诸多光环的背后,却利用一切机会捞钱,贪污、受贿、挪用公款样样“在行”。最近,在安徽省淮南市,就有一位这样的“小官大贪”受到了法律惩处,他就是凤台县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原党委书记、主任范光林。
纵观官场,类似的“小官大贪”的双面人生屡有上演。很多平时看起来很能干、很正直、很廉洁的小干部、小官员,一不留神,就从人们的视线中消失,沦为了贪腐劣迹令人触目惊心的“小官大贪”甚至“小官巨贪”,不仅严重撕毁着人们平时对其的印象和认知,更给我们敲响无数次的警钟。
不忘初心,方得始终。党员干部,无论身处何地、位居何职,都必须始终牢记自己入党、入职、入官时所立下的誓言、作出的承诺,任何时候、任何场合,都不能被物质利益、金钱美色迷惑双眼,进而搅乱心智、丧失信仰、忘记初心。但是,令人遗憾的是,少数党员干部,包括某些领导干部,尽管不是高官显贵,但是,在仕途顺风顺水、权力逐渐变大的过程中,渐渐放松了政治学习和思想改造,党性道德滑坡,理想信念缺失,沉迷物欲、热衷作秀、贪恋钱财,自然便会如影随形。无数典型案例告诫我们,“初心”永远不能忘。
“羊有跪乳之恩,鸦有反哺之义”。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必须传承报恩文化、弘扬传统美德,懂得感恩、知道报恩。党员干部的每一点进步、每一项权力,都是党和人民培养和赋予的,决不能也不允许将其归功于自己的奋斗,认为是自己应该所得。只有始终心怀感恩,时常报恩,才不会自以为是、自命不凡,也才能牢记初心,一心为公、矢志为民,不过度包装自己,不刻意伪装作秀,坦坦荡荡做人、踏踏实实做事、干干净净做官。否则,感恩之心丧失,必然狼子野心膨胀,初心尽失,最终走上贪腐堕落的不归路。
“士人有廉耻,则天下有风俗”。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作为人民公仆,必须始终保持崇廉拒腐、学会收敛、懂得拒绝。然而,反观时下,少数党员干部,包括某些领导干部,当了官以后,特别是有了可以“呼风唤雨”的权力后,渐渐地养成了不知廉耻、来者不拒的恶习,忘记甚至故意抛弃当初的“誓言”、“承诺”、“信仰”。不知廉耻,必然胡作非为、忘乎所以。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必须在大是大非面前立场坚定、态度坚决,不能也不允许态度暧昧、立场动摇,甚至颠倒黑白,不知廉耻。当然,廉耻,是一种义利观,更是一种党内政治文化。这就要求各级各地党组织要经常性地开展传统文化、道德文化、廉政文化等宣传教育,着力营造积极向上、健康文明的党内政治文化,引导党员干部明辨是非、站稳立场、坚守精神家园、拂去心中灰尘。
“贪如火,不遏则燎原;欲如水,不遏则滔天”。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要克制贪欲,拒腐蚀、永不沾。中国共产党章程明确规定:“党除了工人阶级和最广大人民的利益,没有自己特殊的利益。”这一规定体现了我们党的性质和根本宗旨,体现了我们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一旦贪欲膨胀,人心不足蛇吞象,一切的廉耻仁义道德,所有的党性原则纪律,都可能被欲望的“猛虎”吞噬,导致思想滑坡、灵魂扭曲、精神崩溃、初心丧失、行为出轨。因此,各级党员领导干部,不论在任何时候、任何场合,都要常思贪欲之害、常怀为民之心、常修为政之德,从而让初心得以彰显,让行为得以规范,不沦为贪腐之人。
“没有规矩,不成方圆”,不受约束的权力,既会滋生腐败,也会戕害良性的政治生态,败坏社会风气。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公报强调,必须加强对领导干部的监督,党内不允许有不受制约的权力,也不允许有不受监督的特殊党员。各级领导干部是人民公仆,没有搞特殊化的权利。只有将制度、权力、责任放在社会、人民监督之下,架构监督网,才能及时监控腐败动态,早发现,早提醒,早防范;只有把权力置于公开的阳光下,用公开保证公正和正义,公开“一把手”的权力清单,明确工作权限,公开办事程序,严格事项办结时限,接受广大党员群众监督,才能让意欲乱作为者“不敢越雷池一步”,从外部环境上防止腐败的滋生和蔓延。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要自觉将自己置于监督之下,习惯于在监督下工作,不能也不允许只用“探照灯”照人,更不能故意逃避监督、任性用权。纸包不住火。再善于伪装的官员,忘记了接受监督的初心,也必然会在监督的聚光灯下现形。
不忘初心,方能继续前进。全面从严治党永远在路上。站在新的历史起点上,面临“四种考验”、应对“四大危险”,需要全党上下始终牢记党的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根本宗旨,时常洗心革面,不忘初心,走好新的长征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