给两起涉警热点新闻泼点冷水
6月22日上午11点左右,合肥人陈义政被发现死于瑶海区公安分局方庙派出所1号询问室。其家人说,陈义政死时戴着手铐和脚镣,脖子上有一根绳子,有明显勒痕。事发前一晚,陈义政因为与他人发生口角被带进派出所。目前,陈义政死因不明,还未尸检。(6月29日《京华时报》)
6月29日,有两条涉警新闻被刷屏。一条在瑶海,一条在青海。瑶海名气不大,但因为男子戴着手铐脚镣死在派出所的审讯室里,一下子火了;青海的因为警方拘留的是知名导演万玛才旦,中国电影导演协会发出官方声明后,引发导演贾樟柯、尔冬升、娄烨、陈国星等强烈关注,歌手韩红更是在微博上态度坚决地表示严正抗议。
先说发生在合肥市瑶海区的事。事发前,陈义政、瞿女士夫妻做东邀请孙礼亚等一帮朋友在KTV聚会。后来孙礼亚的妻子来找丈夫,要求他回家,孙礼亚觉得没有尽兴,不愿意回家,两人发生了争吵和肢体冲突。其间,陈义政作为聚会的组织者和孙礼亚的妻子发生了争执。孙礼亚的妻子报了警。瞿女士说,丈夫在回答民警询问时说了脏话,民警把他带回方庙派出所。第二天中午11点多,瞿女士发现丈夫戴着手铐脚镣,头歪向一边,脖子上勒着根细绳。瞿女士拨打了120,急救医生到现场检查后发现,陈义政已去世。
群众报警,警察出警,这是常理。警察依法询问,是法律赋予的权力和职责,配合警方依法调查,是公民应尽的义务。但陈义政在回答民警询问时“说了脏话”,这脏话,往小处说是骂人,往大里说就是公然侮辱执法者。
其次,朋友聚会的目的是为了开心,孙礼亚的妻子找丈夫回去,孙礼亚不但不回,还当众动起了手,其妻怄气窝心都是很自然的事。作为聚会的组织者来说,要么好声好气劝朋友妻子坐下来一道玩,不愿一起玩就劝朋友跟着妻子乖乖回家,这是人之常情。陈义政非但没有这样做,反而火上浇油,直接和朋友妻子吵了起来,作为外人横插一杠子有悖交友之谊。
再者,当着警察的面,陈义政还能骂骂咧咧,可见态度并不友善。警察见骂就收不单单是自己受辱的事,事情不处理,也是对报警人的不负责任。从这一点来说,陈义政辱骂执行公务的警察有错在先,把他带走并没有任何问题。
问题是,人死在派出所里了。这下问题来了:发生了死亡,是不是意味着警察不该出警,不该把人带走?或者说,警察出警和警察把人带走是错误的?显然不能这样去倒推。如果倒推的话,警察管的很多事也许都是“闲事”,倒推的结果只能是否定警察执法,就像当初很多人骂医院是白眼狼一样,医患对立,对立情绪下生病了你去不去医院?带着对立情绪去医院,最终倒霉的又是谁?
就这个事情来说,陈义政被带到派出所后,如果做完笔录让他离开,也许啥事也没有。但现在发生后果了,肯定要追究责任,到底是谁的责任,这在法律上想理清并不是太难的事。但不能说由于最终发生了后果,所以警察出警就是多管闲事,或者由于发生这个结果,警察就是在草菅人命。毕竟,我们所了解的信息,是有倾向性的信息,比如都是死者妻子和死者朋友的说法,是单方面发声。再比如,几个人在KTV里聚会,有没有喝酒,陈义政除了骂人还做过哪些过激的行为等等,在案件尚处于取证阶段,具体死因没有查明的情况下,一味指责还为时过早。
被指责的除了瑶海警方,还有青海机场警方。按照媒体此前的报道,万玛才旦从北京到达西宁曹家堡机场后,因为取遗忘的行李与机场工作人员发生矛盾,机场工作人员报警后,因为万玛才旦与民警讲道理,但民警没有说过万玛才旦,还说“你们这些懂道理、却不听话的人,我们针对的就是你们这种人”,最终被拘留。有些媒体在报道时,甚至用了“万玛才旦在西宁机场被警方暴力拘捕审讯”的字样。
好在民航青海机场公安及时发声:万某擅自闯入到达厅控制区寻找行李,机场安检人员多次劝阻,但万某不听劝阻并和安检人员发生争执,机场安检人员随即报警。民航青海机场公安局3名执勤民警到达现场后,按照《民用航空安全保卫条例》有关规定,对万某进行劝阻,要求万某退出控制区,并告知其行李由机场工作人员帮助找回。但万某既不听取劝阻也不退出控制区,继续在控制区内大吵大闹,不配合现场执勤民警执行公务。执勤民警多次劝阻无效后,将万某强制带离现场进行调查。
及时公布真相是攻破谣言的不二法宝。青海机场公安局及时发声,澄清了事实。但瑶海“男子戴着手铐脚镣死在派出所的审讯室里”已过去一周了,从警方到检察机关至今未作出任何通报。查明死因需要时间,但调查进行到什么程度,总该给公众一个交代。
当然,对于瑶海与青海的两起涉警新闻,我们要客观、公正、理性地去分析。从警方来讲,在处置这类问题的时候,你的定位是什么。“执法为民”,这是你的基本职责;从老百姓来说,警察是来维护秩序的,不是和你过不去的,你不配合的时候,人家把你带走,是很正常的事。其次要有规矩意识。有人报警,警察过来,很正常,不过来才是不正常的。人家过来,你又骂又跳,有妨碍公务之嫌,不带走也可以,带走也不能说有什么过错。
无论警察,无论老百姓,大家在共同维护社会秩序的过程中,需要建立一个良好的、互动的、和谐的关系,如果不以这个为基础,一味地用容忍和宽容自己的违法去指责别人,或者以一个不利的后果来推论别人的前提都是错误的,这种做法显然不利于一个和谐秩序的建立,不利于问题的解决,甚至会造成一种新的对立,新的矛盾,这种情况是显然不合适也需要警惕的。(鲁网专家评论员宾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