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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敢于向“微腐败”说不

2016-06-16 15:54:00 来源:鲁网 大字体 小字体 扫码带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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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者:孔令晶

  一些地方基层干部特别是村组干部频频将“黑手”伸向扶贫领域,使脱贫对象的“获得感”被严重剥夺。除了虚报冒领、截留挪用等涉腐基层干部惯用的违法手段外,一些“非典型”的“回扣式”腐败,正在成为基层干部蚕食群众利益的新变种,即“给你争取一碗肉,你得让我喝口汤”。(《经济参考报》6月16日)

  “回扣式”腐败是典型的“微腐败”。微小的腐败事件相对于令人拍案震惊的腐败大案而言,显得微不足道,有时甚至难以察觉。人们通常认为白璧微瑕无碍其价,同样是干部,只要你干了事,卖了力气,贪一点、占一点,也会“睁一只眼,闭一只眼”,而纪检监察部门时常因为“微腐败”难查、难纠、难办而动作迟缓。因此,长期以来,社会对“微腐败”给与了相当程度的容忍,致使一些喜欢钻空子、占小便宜的干部心存侥幸,踩着政策的“底线”多吃多占,打着合情合理的幌子谋取私利。

  “微腐败”危害极大。因为它存在的范围广,会造成不良风气横行,破坏政治生态,不仅给反腐倡廉工作和反四风工作带来极大的阻力,一旦不良风气形成,就会麻木党员干部的神经,蚁食理想信念的堤坝,让他们不知不觉中走入贪腐的深渊。而且,“微腐败”常常发生在基层,为群众深恶痛绝,会极大的破坏党和政府在群众心目中的形象。

  扶贫攻坚是关系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能否实现的重要任务,是党下定决心要让贫困群众过上好日子,不让一个人掉队的铮铮誓言,如果任由“吃肉喝汤”式腐败存在,不仅会妨碍目标实现,更会让基层政治生态恶化,侵蚀党的执政根基。因此,要敢于向“微腐败”说不。正如王岐山同志所说:“深入推进反腐败斗争要抓早抓小,对存在的问题要早发现、早处置,防止小错酿成大祸。”要树立“千里之堤毁于蚁穴”的防微杜渐意识,对侵占扶贫资金、资源,伸手向群众要“回扣”的行为露头就打。

  首先,要对基层党员干部教育到位,警示到位,从思想上杜绝他们产生贪占的“苗头”,刹住不正之风;其次,检察机关要针对人数多、范围大的村组干部“微腐败”问题多想办法、多下力气,处理起来毫不手软,用处理“小问题”清朗政治生态“大环境”;最后,要用好“公开”这个最好的防腐剂,切实推动村务公开,强化村级民主监督,充分保障群众对扶贫领域政策、资金的知情权、监督权。

  此外,防止扶贫资金被侵占,还要从制度入手进行规范。资金之所以会出现跑冒滴漏的缺口,这与信息掌握的不对称、反馈机制不健全以及监管缺位等原因有关,因此,必须健全制度监管体系,畅通群众的信息反馈渠道,建立抽查机制,才能更好的保证扶贫资金能够滴水不漏的流进贫困群众的口袋。

责任编辑:宋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