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评论频道 > 论见 > 正文

是谁给了公交色狼作恶的勇气?

2016-06-07 17:13:00 来源:鲁网 大字体 小字体 扫码带走
打印
评论投稿邮箱:pinglun@sdnews.com.cn

  投稿邮箱:lwpinglun@126.com

  作者:刘颂寒

  4日,福州一女网友爆料称,自己乘坐公交车时,一名陌生男子故意贴近她还向她伸出了咸猪肉,被逮个现行后,对方还口出狂言,声称要弄死自己,还不怕报警。(2016/6/6 《羊城晚报》)

  在公交车上被人强行猥亵,对于一名女子来说,这样的经历自然是糟糕透了。但是,相对于被猥亵后的奋力反击,最寒心的莫不过是路人的熟视无睹。人们对于犯罪的冷漠,让本应心虚的犯罪者,竟然口出狂言,这样的勇气背后,折射出来一种社会不应有的“宽容”。

  猥亵被抓之后,不仅仅没有丝毫的收敛,竟然还敢口出狂言。犯罪者真的就这么有恃无恐吗?其实不然,当看到警察赶来的时候,这名男子还是灰溜溜的逃跑了。可见,该男子还是害怕的。

  但可悲的事情却是,犯罪现场却没有任何一名陌生人愿意伸出援手。该男子竟然平平稳稳的在公交车上坐了如此之长的时间,如此多的机会来让该男子绳之以法,却终究“错过了”。这份“错过了”的背后,折射出了一种群体之间的冷漠。当我们面对违法分子的时候,当我们面对需求帮助的时候,究竟是什么阻挡了应该属于我们的见义勇为?

  色狼并非人们所想的无所畏惧。只是,这份无所畏惧的背后,透露出的是人们对于他人的冷漠,对于应有的违法犯罪敢于制止的勇气。没有一个人敢于上前制止,其实是在给色狼敢于继续作恶的勇气。面对这些本应该属于共同抵制的行为,却让一名受害人独自承担。不管如何,这都是一种不怎么和谐的画面。但要追问这种现象的根源,却又显得那么无力苍白。毕竟,每个人都有自己的考虑,却没有人觉得制止犯罪也应该是每一名公民的义务。

  有时候,犯罪分子嚣张气焰的背后,是源于公民对于维护公共秩序的弃权。不敢否认的事情是,每一个人都有选择明哲保身的权力。但是,当一车的人都对犯罪过度“包容”的时候,那还有多少人敢于在关键时候站出来?当明哲保身成为社会的一种习惯性的常态。那么,更多的人,将会受到被人侵害的困扰,也会有更多的色狼会更加胆大妄为。

  当然,并不是提倡每一个人在无所保护,或者不顾自身力量强弱对比的情况下,去盲目的见义勇为。但是,哪怕自己没有敢于出手的勇气,哪怕只有路见不平一声吼的力气,也请不要吝啬那一嗓子的吼声。只要这吼声能够得到更多的回应,必然能够让更多的犯罪者有所顾虑。

责任编辑:宋莉
新闻关键词:公交色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