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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好青春还需远离“校园暴力”

2016-05-25 17:12:00 来源:鲁网 大字体 小字体 扫码带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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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者:王丹

  随着对未成年人群体保护力度的加大,校园暴力事件的惩处也得到了越来越多的关注。昌平法院经统计发现,在因校园暴力导致的刑事案件中,未成年犯罪占到了35%,其中年龄最小的被告人仅有14岁。(新华网 5月23日)

  校园暴力作为一个老生常谈的话题,每一次提起都会触痛社会的敏感神经。正值花季的青少年是我们国家“早晨八九点钟的太阳”,代表着我们国家的未来和希望,可一幕又一幕的校园暴力既摧残着青少年的身心健康,又给一个个幸福的家庭蒙上了一层又一层的阴影,校园安全问题让人反思。

  目前,我们国家正加大对未成年人的保护力度,但校园暴力事件却屡禁不止,笔者认为,一方面由于青春期孩子情绪控制能力较弱,往往攻击性比较强,极易发生辱骂、殴打、敲诈勒索等欺负他人的情况。另一方面青少年受社会“丛林法则”、“拳头法则”以及部分影视作品的影响,加之心性的不成熟,校园暴力呈现出一定的成人化趋势。再加之学校教育和家庭教育的缺位也在客观上助长了校园暴力的嚣张气焰。

  从根本上讲,校园暴力事件的双方甚至旁观者都是受害者,要想根治校园暴力,还青少年一个和谐健康的成长环境,还需从多方面入手。在司法角度来讲,对于一些非常严重的校园暴力案件,要依法严肃处理,通过司法震慑来达到维护校园安全的目的,决不能把宽严相济演变成无原则的纵容。在教育角度来讲,青少年在心智上具有极强的可塑性,家庭和学校必须通过可操作的规则教育、行为教育等,并加以言传身教,帮助他们培养底线意识,并形成健全的人格和生命素养。在社会角度来讲,全社会应形成一种呵护未成年人成长的和谐氛围,减少涉黄涉暴影视作品的播放,特别是在校园内要营造和谐、团结、友爱、合作的氛围。

  惟有此,才能青少年真正有一个健康和谐的成长环境,尽快成长为国家的栋梁之才。

责任编辑:宋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