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莫让父母的“准儿媳”变成明码标价的商品

2016-02-01 17:32:00 来源:鲁网 大字体 小字体 扫码带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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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者:王桂江

  年关将至,对于不少“剩男”“剩女”而言,回家意味着被催婚。但是年轻人特有的婚姻观念决定了他们依然是单身贵族,对于父母的期盼和亲人的压力甚感无奈。也是因为有这样的大背景,催生出了一个新的市场叫做“租对象”。

  就在近日,有网友晒出了被催婚带三男友回家过年的消息。不得不佩服小姑娘的人品和能力,有三个好哥们挺身而出。但是如果真的是租来的,又如何去安慰父母的心?

  用百度搜索“租女友”三个词,相关的消息铺天盖地,甚至有婚恋交友网站直接做起了“租女友”的生意。商家的嗅觉的确是敏锐,但是对于某些婚恋交友类平台而言,最主要的任务应该是帮助促成姻缘,而不是变相的把手中的资源高价卖出去。要知道,别人通过你找对象也是付了中介费的,这样黑心的买卖与老鸨又有多大的区别?

  租来的对象,如何才能安心?

  寻租者与被租者,存在的只是一个利益上的关系,并不存在感情上的维系。值得注意的是,出租自己在我国并没有法律的许可,那么寻租者与被租者之间不存在某种协议,充其量是口头约定。那么,如果在交易途中发生了意外,这样的意外该有谁来承担?如果被租者不履行“约定”,这样的维权应该如何进行?同时,某些出租者直接标明了可以发生性关系,那么这样的行为算不算是变相的“卖淫”?如果出租者被迫发生关系,那应该以什么样的方式去定责?这些意外都是无法预知的。

  宽慰父母,不该是欺骗。

  作为“剩男”“剩女”,租个对象回家过年,只能解燃眉之急。“百善孝为先”,对待父母应该是实事求是才好,即使是善意的欺骗也不能用标榜的价格去维系。一方面,每年带一个女友回家的“盛况”无法让你的父母长脸,另一方面,父母对于子女婚姻问题只是建议性的提议,并不能完全作为依据。作为子女,应该让父母知道自己对待婚姻的态度,有必要理性的对待父母的催婚。

  婚姻大事理应“水到渠成”,切莫让父母的“准儿媳”变成明码标价的商品。

责任编辑:宋莉
新闻关键词:租女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