旗号没了,“学区房”是否还在那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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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杜建锋
“买房就能上××小学”、“距国贸仅30分钟”,从2月1日开始,这些话语不能在售楼广告中使用了。国家工商总局日前发布《房地产广告发布规定》,该规定将于2月1日起施行。其中要求房地产广告必须真实、合法、科学、准确,不得欺骗、误导消费者。其中规定,房地产广告中不得含有广告主能够为入住者办理户口、就业、升学等事项的承诺。(1月6日《京华时报》)
购房上名校!不买学区房,怎么让孩子赢在起跑线上?”“子女的未来,经不起等待”……不知什么时候起,房产商打起了“学区房”的概念,房子还是房子,一旦贴上“学区房”的标签,那可是价值翻番,利润成倍的增长,如此好事,房产商自然是趋之若鹜,炒作、欺骗等各种手段无所不用其极,全然不顾广告必须真实的属性。而家长们也是宁可信其有,不可信其无,买房上当受骗、对簿公堂也是常有的事,你说是虚假宣传,他说是理解误差,“学区房”让家长们伤透了脑筋。
在此背景下,国家工商总局发布了《房地产广告发布规定》,规定房地产广告必须真实、合法、科学、准确,不得欺骗、误导消费者,不得含有广告主能够为入住者办理户口、就业、升学等事项的承诺。毫无疑问,这对于打击房地产虚假广告宣传具有重要作用,对于保护消费者的权益也具有积极作用。但是,就像禁止香烟广告一样,广告虽然禁止,但是香烟依然热销,禁止了学区房广告,“学区房”还在那里,只是得用另一个名义。
学区房之所以存在,有两个因素恐怕绕不开,一是教育资源本身配置上的不公,有个三六九等,有个重点学校与普通学校,上学要和房子、户口挂钩;二是社会对优质教育资源的需求存在着焦虑心理,盲目认为进名校等于教育成功,等于孩子成功。而商家正是看中了这些因素,所以才打出学区房的概念,有需求,才会有市场;有噱头,才会有炒作;有炒作,商家才会有高利润,才会进一步加剧家长们的焦虑心理,才会刺激其购买的欲望。
只是这一切,再也不能以“学区房”的旗号来促销,概念需要变,但房子还在那里。没有了明目张胆的宣传,没有了承诺约束,暗地里商家们促销自会运用“智慧”,家长们当然也会留意,“学区房”离某个名校近,划到哪个学区,这些恐怕都是有志于购买“学区房”的家长们绕不开的话题。
这么说,并不是要否定发布《房地产广告发布规定》的积极意义,而是说学区房的存在是多种因素综合作用结果。为学区房降温,工商部门需要出力,教育也要加大改革力度,进一步加大教育投入和供给,进一步优化教育资源配置,家长们更要转变教育观念,以正确的心态看待孩子的成长成材。只有剥除掉学区房附带的“教育资源”,学区房才可能回归房子的本位,只是居住,无关教育资源优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