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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岗追星”是犯了“不守规矩病”

2015-12-03 16:44:00 来源:鲁网 大字体 小字体 扫码带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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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者:黎旭

  北京市朝阳区纪委今日通过北京纪委网站通报3起典型案件。其中,朝阳区房屋权属登记中心多名工作人员因娱乐明星王某到该中心办理业务时擅自脱离工作岗位,在工作区围观、拍照、索要签名,严重影响正常工作秩序。北京朝阳区纪委通报称,给予该中心主任范明悦党内警告处分。(12月3日 中国新闻网)

  追星在这个偶像崇拜泛滥的社会见怪不怪,明星效应总是让人疯狂追捧。俗话说,无规矩不成方圆,尤其是公职人员做任何事、说任何话都要在规矩的范围内,不可逾越界限。然而,对于朝阳区房屋权属登记中心多名工作人员上班期间,撇下办事公民于不顾,在登记中心大厅对明星“围追堵截”就显得不合时宜,这是典型的不守规矩的表现。一边是急于办事的群众,一边是心仪的明星偶像,这种公职人员撇下办事群众而追星的行为严重扰乱了正常的办事秩序,不成体统。追星并非不可以,重要的是要选对时间和地点,“离岗追星”其实是犯了“不守规矩病”。

  当然,我们尊重个人崇拜的权利,但是对于公职人员来说组织性、纪律性就是规范。作为一名公职人员,特别是窗口单位的工作人员,为群众提供的是服务,一颦一笑,一举一动都关系着整个公职人员队伍的形象,更关系着为群众服务的质量,是评判群众满意与否的重要标准。因此,公职人员必须时刻注意自身的职业素养与个人形象,用行动自觉规范自身的言行举止。

  明星也是普通群众,也要办理各种证件,理应和普通群众一样对待,窗口单位更肩负保护个人隐私的重要职责。然而,不得不提的一个细节是“在王某办理完业务离开后,经办王某业务的工作人员没有妥善保管工作信息,允许其他工作人员拍摄业务档案中王某的照片,也造成窗口外多名社会人员同时拍照”。这一做法不仅泄露了办事群众的个人隐私,而且没有遵守窗口单位的规章制度,同样破坏了规矩。

  “矩不正,不可为方;规不正,不可为圆。”工作和为人处世都是一个道理,如果没有规矩就会天下大乱,如果没有制度的约束就会出现问题。因此,讲规矩、守规矩是每一个公职人员都应该遵守的行为准则,否则,规矩不明最终苦果只能自己品尝。

责任编辑:宋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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