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狂厅长”落马,只是迟早的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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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滕德银
据最高人民检察院消息,日前,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检察院依法以涉嫌受贿犯罪对广西壮族自治区林业厅原厅长陈秋华(正厅级)决定逮捕。案件侦查工作正在进行中。此前,民间有多次关于陈秋华被调查的传言,陈被坊间一些人称为“三狂厅长”。此前的网络文章称,陈秋华一狂是狂热,好大喜功。二狂为狂妄,卖官、卖岗敛财,视法律为儿戏。三狂为狂欢,陈秋华被指精力旺盛,与多名女性有不正当关系。(人民网,7月23日)
笔者觉得,“三狂厅长”落马,只是迟早的事情。其落马是必然的结局。这和杭州市副市长“许三多”的结局,也差不多的,注定是要被法律制裁的。为啥这样说呢?理由有三。
狂热,好大喜功,是典型的“谋事不实,做人不实”。好大喜功者,一般都会“摆摊子”,搞花架子,最终为其收尾的,却是受害者。“三狂厅长”的所作所为,谁是最终的受害者?是广大群众。实事求是是党的优良传统,好大喜功的狂热者,其所作所为,必定和党和人民的需要背道而驰,相距甚远。领导干部越狂热,越好大喜功,群众的损失就越大。
狂妄,卖官、卖岗敛财,是典型的违法犯罪行为。“三严三实”要求,领导干部要做到“严以修身、严以用权、严以律己”。 “三狂厅长”是“不严不实”的典型代表,是违法乱纪的代表,是滥用权力的代表,是搞买官卖官、权钱交易的代表。这样的代表,走的道路不是党员干部应该走的道路,其道路是一条“华容道”,是没有生机的悲惨道路。
多名女性有不正当关系,是典型的作风问题。领导干部要模范遵守一夫一妻制,包二奶,搞小三,最终自己就会被二奶和小三拖进黑胡同,掉进深水潭而不能自拔。“许三多”等昔日风光无限者的下场,就是官员在风月场上为所欲为后的下场。前车之鉴,要“鉴”啊!
“三狂厅长”也罢,“许三多”也罢,只要过不了权力观、金钱观,美色关,那最终都得进监狱,甚至如“许三多”之流,走上刑场。不作不死,因此,从这个角度来说,“三狂厅长”落马,只是迟早的事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