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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雅好”成官员“精神鸦片”究竟为哪般?

2015-06-04 18:09:00 来源:鲁网 大字体 小字体 扫码带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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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者:刘洛妍  

  领导干部并非不能有爱好,而是要好之有度,更要构筑起爱好与权力之间的防火墙。“雅好”为介质的违纪违法行为虽披上了“雅”字外衣,但仍难掩其权钱交易的本质。(6月4日,中国新闻网)

  的确,“好船者溺,好骑者堕,君子各以所好为祸”。分析近年来查处的一些腐败案件,受“雅好”所“累”者并不少。倪发科,爱玉石,品鉴把玩之时也映照出他腐化堕落的轨迹;秦玉海,爱摄影,捕光逐影、定格瞬间之时也记录了他被爱好颠覆的畸形人生……

  不得不说,“雅贿”是近年来频频出没在媒体上的热词。其实,所谓雅贿,是指贿赂方式产生了新变种,行贿人不再送官员真金白银、香车豪宅和有价证券,改而送天价香烟、名家字画、珍奇古玩、周鼎宋瓷等,由于“雅贿”需求的不断膨胀,现已形成一个官员特种奢侈品形成产业链。

  显然,“雅好”失雅,难逃落马。当一些领导干部将“雅好”越来越多地当做追名逐利、贪腐受贿的渠道或工具之时,我们必须认真反思,有多少贪腐假借了“雅好”之名?

  十八大以来,中央屡次提倡“老虎”要打,”苍蝇”也要打, 彰显了党中央的反腐决心。随着党中央的“八项规定”和严刹“四风”的开展,落马了一批又一批的贪官。这一个又一个的案例告诉大家,“多行不义必自毙”,只要是违了法,都将面临法律的严厉惩治。

  笔者认为,不收真金白银,青睐古玩字画,说到底还是受贿是犯罪,国法难容。受贿手段在变异升级,但执法监管不能含糊,对任何花样翻新的贪腐样式,法律应时刻保持警惕,不被其表面所迷惑。

  因此,“雅贿”泛滥还需对官员权力有效约束,加强反腐的监督管理体制机制,并广泛发挥网络和群众的监督力量,真正让官场“雅贿”无处藏身。

责任编辑:罗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