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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刚性制度紧箍事业单位领导人员选拔任用安全闸

2015-06-03 15:01:00 来源:鲁网 大字体 小字体 扫码带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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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者:陶潇

  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了《事业单位领导人员管理暂行规定》(以下简称《管理规定》)。《管理规定》根据中央关于分类推进事业单位改革、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的新精神新要求,对事业单位领导人员管理的基本原则和主要制度作出规定,是新时期做好事业单位领导人员管理工作的基本遵循。《管理规定》的印发实施,对于健全事业单位领导人员选拔任用机制和管理监督机制,建设一支符合好干部标准的高素质事业单位领导人员队伍,推动公益事业又好又快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新华网6月2日)

  事业单位是经济社会发展中提供公益服务的主要载体,是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重要力量。事业单位隶属于政府部门,长期以来,事业单位领导人员人事管理受制于党政机关干部的管理模式,使得政府对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既存在“越位”又有“缺位”问题,对事业单位人才发展规划、政策标准、行为规范的宏观管理不足,使得事业管理工作的针对性和有效性不够强。

  此次,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的《事业单位领导人员管理暂行规定》,对事业单位领导任职条件和资格、选拔任用流程、任期和任期目标责任、考核评价、职业发展和激励保障、监督约束以及退出环节均作出了明确的规定。这一条例的出台,将大大推进事业单位干部人事制度改革,有助于形成科学化、合理化、规范化的事业单位干部人事管理制度以及人事相符、权责一致的人员配置,这不仅形成能进能出、能上能下的用人机制,还能提升领导干部的领导力,让人民群众享受更加优质高效的公共服务。而且也是社会和谐、团结合作的重要保证。

  党管干部,德才兼备、以德为先,注重实绩、群众公认,分级分类管理,依法依规办事,明确了事业单位领导人员管理的根本要求,坚持了以人为本,发展为民的用人价值导向,它引领着领导干部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

  政治素质好、组织领导能力强、本科以上文化程度等任职条件和资格,意在强调领导干部的综合素质在执政中的重要地位。此规定,既注重领导干部的学历、资历等外在条件,又注重思想、知识、事业心、责任感等内在素质,选拔内外兼修的领导干部,才能够克服当前“能力恐慌”、“本领恐慌”的紧迫问题,有利于选拔一支素质高、本领强的领导干部队伍。

  事业单位领导干部掌握了单位人事、财务等大权,产生了权利过于集中的弊病。要防治领导干部的权利滥用,就必须进行监管约束。此规定,严格实行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一报告两评议”、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经济责任审计、问责和任职回避等制度,以制管人,以制律人,杜绝了暗箱操作,切实纠正了某些领导干部在执行规章制度上“搞特殊化”和“制人不制己”的行为。

  事业单位是建立服务型政府的一只重要力量保障,涉及到一个国家的公共服务,关系到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此规定,为建设一支符合好干部标准的高素质事业单位领导人员队伍,推动国家公共服务水平提升的作用不言而喻。

责任编辑:宋莉
新闻关键词:事业单位领导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