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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终身追责倒逼生态文明建设尽职履责

2015-05-07 11:07:00 来源:鲁网 大字体 小字体 扫码带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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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者:康 健

  中共中央、国务院日前印发《关于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意见》。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推动我国生态文明建设的纲领性文件,意见明确了生态文明建设的总体要求、目标愿景、重点任务和制度体系,记者从中梳理出10条“干货”。(5月6日 《新京报》)

  考核是激励措施,更是鲜明导向,发挥着指挥棒的示范引导作用,对促进工作落实、提高工作质量和水平有着十分重要的意义。《意见》把资源消耗、环境损害、生态效益等指标纳入经济社会发展综合评价体系,大幅增加考核权重,强化指标约束,对责任政府和责任官员作出了刚性约束,有利于领导干部理清发展思路,树立“功成不必在我”的发展观念,形成自觉推动生态文明建设的强大动力。

  科学发展就不能顾此失彼,一段时间以来,领导干部GDP唯上的政绩观造成不少地方出现了对资源的掠夺式开发,这种“断子孙饭碗”的行为,对国家的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造成了严重的不利影响。此次中办国办印发《意见》,将会引导地方把单纯比经济总量、比发展速度,转变为比发展质量、发展方式、发展后劲,帮助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树立正确的政绩观,侧重经济转变方式方面的优化。

  完善责任追究限制了权力的乱用和官员的胡作非为。过去由于资源消耗上限、环境质量底线、生态保护的红线并不清晰,有些领导干部采取“上有政策,下有对策”、“你说你的,我做我的”方式消极应对,“踩红线、不怕电”,违背科学发展要求,导致破坏生态环境的现象愈演愈烈。建立领导干部任期生态文明建设责任制,对造成资源环境生态严重破坏的要记录在案,实行终身追责,不得转任重要职务或提拔使用,已经调离的也要问责,可以终止“后任收拾前任残局”的恶性循环,促使其将心思用在科学发展、持续发展和改善民生上,做出经得起实践、人民、历史检验的政绩,使生态环境得到持续改善,让人民的幸福感却越来越高。

  生态文明是人类社会永恒的追求,在经济社会发展新常态下,领导干部要牢固树立正确的事业观、工作观、政绩观,坚持把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作为发展理念,把“绿色发展、循环发展、低碳发展”作为基本途径,如果认不清形势,脚踏不进新时代形势里,就会落后甚至被淘汰。

责任编辑:宋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