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铁腕治霾”不应罚款先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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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张伯龙
昨日,四川省环保厅发布《2015年1-3月各市(州)环境空气质量及资金激励、扣收额度情况通报》,对今年一季度全省各地治霾成效考核结果进行通报,并开出全省空气质量考核第一笔“罚单”,对未能完成控制目标任务的11个市(州)分别扣罚25万元。(5月7日 搜狐新闻)
“雾霾罚单”是当前形势下督导治霾工作的特殊手段,既表明了地方政府的决心,又起到了一定的成效,值得肯定。但笔者认为,要治霾还需从严格执法入手,不应罚款先行。
众所周知,罚款只是一时小痛,不疗即可自愈。试想雾霾重灾区哪个不是排污大户?哪个不被“香喷喷”的子孙饭养得膘肥体壮?区区数十万的“小额”罚款,相信谁都能淡定买单。但被罚毕竟不是件什么光彩的事,特别是对于主要领导,相当于变相的给了一张黄牌警告,而警告之后,注定会引起有关部门的重视,严格执法也就成了“顺利成章”的事。
既然如此,倒不妨“擦了曲线画直线”,在督导雾霾治理工作中,不再使用罚款这一略带委婉、稍显含蓄的“太极拳”;转而施展刚劲有力、直来直去的“少林武拳”,采用公开考核结果、点名批评、通报批评等方式,出狠招,下猛药,对排污超标、治理不利的单位和个人给予当头棒喝,真正让环保部门提起足够的重视,严格执法,彻底向雾霾“宣战”,将城市“美容”的决心更迫切一点,治污治霾的原动力也就能随之更强烈一点。有了以上三点,就能凑个“三点水”,再加上新闻界人“士”的“口”诛笔伐,清“洁”的天空就一定会重现。
雾霾能够横行,说到底还是粗放发展惹的祸。以罚治霾略偏角度、稍逊力道。只有引导干部树立科学的发展观、正确的政绩观,才让“雾霾”永久性消散。
责任编辑:宋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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