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期待新《食品安全法》让“吃啥”不再纠结

2015-04-21 16:13:00 来源:鲁网 大字体 小字体 扫码带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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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者:青云

  食品安全法修订草案4月20日提交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四次会议进行三审。草案新增加规定,剧毒、高毒农药不得用于蔬菜、瓜果、茶叶和中草药材。(4月20日 新华网)

  一段时期以来,食品安全问题十分突出,严重危害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备受诟病。从三聚胺奶粉、苏丹红、瘦肉精、地沟油事件,再到毒大米、陈馅月饼、回收奶、甲醛酒问题,以及病死动物肉、违规食品添加剂、转基因食品、农药残留、问题明胶等等,层出不穷的食品安全问题,让老百姓吃的胆战心惊。

  实际上,国家早在1995年就制定出台了《食品卫生法》,2009年又修订出台了《食品安全法》,同时有多个政府职能部门负责管理食品生产和流通的各环节。但是,一部大法和多个部门,并没有能够管好食品安全问题,没有让老百姓吃上放心食品。

  从已经发生的大量食品安全案件可以看出,食品安全问题的发生,虽然成因复杂,但也决非偶然。笔者认为主要有三方面的原因。一是法律规定过于软和宽。现行食品安全的法律法规规定过于笼统宽泛,存在较多漏洞,存在责任不清、衔接不紧、违法成本过低等问题,导致食品安全问题多发并屡禁不绝。二是管理部门“九龙治水”不治水。当前,负责食品监管的部门有食品药品监管、卫生、质检、农业、公安等多个部门,这些部门的职能相互交叉重叠,导致有利益时争抢,出现食品安全问题时却无人承担责任。三是不法厂家和商贩唯利是图、丧失良知。从查处的一系列食品安全重大案件可以看到,一些不法厂家和商贩利欲熏心到 了令人发指的程度,丧失了起码的道德和人性。

  民以食为天。食品安全问题涉及经济社会等多个方面,是重大民生问题,管好老百姓“菜篮子”和“米袋子”,是政府的重要职责。新《食品安全法》从2013年开始修订,已历时两年多。新法在总结分析重大食品安全案件的原因和教训,结合食品生产流通现状等具体情况,对原法进行了较大修改,强调多部门、多环节、全过程联动监管,明确了政府及其下属职能部门的管理责任, 明显加大了违法的惩处力度。

  保障食品“从田间到餐桌”全程都透明、可控,让“菜篮子”、“米袋子”更加放心,期待新《食品安全法》让老百姓“吃啥” 不再纠结。

责任编辑:宋莉
新闻关键词:食品安全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