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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是白拿钱”不如“不拿钱”

2015-04-15 15:38:00 来源:鲁网 大字体 小字体 扫码带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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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者:郝慧卿

  官员落马之后,常会在自述材料里写下贪腐生涯的心路历程,其中不乏“雷人”之语。如近日受审的广西壮族自治区发改委原副主任廖小波就称,自己给企业和个人办事,办的都是大事,办的都是好事,而他为此付出了大量复杂细致的工作辛劳,不是白拿钱。(4月13日《光明日报》

  廖小波的“不是白拿钱”一出,便被冠上“雷人语录”的头衔,随之招来了舆论的嘲笑和挖苦。对于一个落马官员受审之时道出的自白,这其中也许有他们为了博取同情而为之的故意,也许有他们为犯罪寻找的借口,但不可否认这也是他们真实心路历程的呈现。就像廖小波说的那样,或许他们真的为企业和个人办了事,或许他们真的为此辛勤的付出过,可是,既然是为人民办大事,办好事,付出就一定要得到回报吗?出力就一定要“收钱”吗?为何不能将这“不是白拿钱”变成“不拿钱”呢?

  身为领导干部,为人民服务、给百姓办事,本是职责和使命,为何要将分内的事情变成一种交易呢?革命年代,共产党人浴血奋战,尚且还“不拿群众一针一线”呢,更何况是现在了。随着时代的发展、文明的进步,共产党人的思想觉悟和政治素质应该是一步一个台阶,与此同时,党的组织纪律也在逐步严明,一旦触犯党纪国法,必将受到国家和人民的严惩。对于那些贪官们来说,与其忏悔自己的“不是白拿钱”和“不得已而拿钱”,还不如最初的“不拿钱”。

  如果一个官员能够时刻谨记自己使命和职责,能够牢牢将共产党的严明纪律放在心中,能够将为民办事“不拿钱”作为自己行事的准则,那么,他将是一个出色的共产党人,也将是一位令人钦佩的好干部。谁能说,为民办事不拿钱的行为不合规?谁能说,为民谋福不拿钱的干部是违纪?谁能说,为民发展不拿钱的官员是贪官?

  只要“不拿钱”,从源头上杜绝“行贿”,贪污腐败、违规违纪的行为就会减少很多。当然了,“不拿钱”不能成为“不办事”的借口,“事”是分内之事,决不可拿“钱”来当条件。要想营造良好的政界风气,对于党员干部来说,要以贪官的自白作为警戒,提高自律能力。除了官员的自觉,切实可行的监督制度也是必不可少。杜绝官员腐败,需要从不想腐、不敢腐入手,编制严密的反腐网,使得权力关进笼子里。

责任编辑:宋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