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法制体系建设,全面推进依法治国
投稿邮箱:lwpinglun@126.com
作者:曹阳
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首次提出“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的论断,标志着中央的法治思想从“法制体系”到“法治体系”的深化和发展。(中国网2014-11-3)
高效的法治实施体系要求以有效的实施维护法律的生命力与权威,而核心就在于建设法治政府,推动依法行政。为此,全会提出要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健全依法决策机制、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强化对行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全面推进政务公开。
我们党执政兴国的关键,充分发扬民主,广泛听各方面意见建议,对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涉及的许多事关法治建设全局的根本性、基础性的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都给予了旗帜鲜明的回答,提供了制度化的解决方案,不少问题都有重大突破,这对我们党、我们国家、我们民族必将产生重大而深远的影响。
法治中国的提出,表明我们党对社会主义法治建设有了更加完整系统的规划。依法治国,是治理国家的基本方略;依法执政,是执政党的基本执政方式;依法行政,是政府行政权运行的基本原则。
坚持依法治国首先要坚持依宪治国,坚持依法执政首先要坚持依宪执政,这就要求重视宪法实施的监督。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不同于其他保障宪法实施的义务主体,被宪法授予了监督宪法实施及解释宪法的权力。因此,完善其宪法监督制度,健全宪法解释程序机制,激活其“护宪”职权,意义重大。
要完善立法规划,突出立法重点,坚持立改废并举,提高立法科学化、民主化水平,提高法律的针对性、及时性、系统性。要完善立法工作机制和程序,扩大公众有序参与,充分听取各方面意见,使法律准确反映经济社会发展要求,更好协调利益关系,发挥立法的引领和推动作用。
要坚持人民司法为人民,加强人权司法保障,保障人民群众参与司法,更好地践行以民为本、司法为民。要健全司法机关内部监督制约机制,重视和规范舆论监督,深化司法公开,确保司法权依法正确行使。
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对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高度重视。要全面贯彻实施宪法。依法执政的重要目的是维护宪法秩序,实现宪政。宪法与宪政,有如法制之于法治。宪法是宪政的基础。体现人民主权原则的宪法,规定了施政的基本规则,据此可限制政治权力;同时,规定了公民权利,据此公民可以制约政治权力。
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必须全面推进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坚持依法治国、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共同推进,坚持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不断开创依法治国新局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