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腐要“治标”更需“治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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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曹阳
中共十八届四中全会闭幕数日来,“反腐”新闻不断抢占媒体头条,从查贪官、整会所、晒违纪,到完善治贪法规、强化审计监督,官方在短时间内密集释放反腐信号。(中新网2014-10-29)
在刚刚闭幕的中共十八届四中全会上,中共集中开除多名违纪中央委员会成员的党籍,彰显反腐决心。时隔数日,官方密集公布上述高官贪腐案件的查处情况,再度引发外界聚焦。十八届四中全会开启了中国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新征程,而“法治”落实在反腐层面,最受外界关注的则是,中国如何在依法反腐、制度反腐上形成长效机制。值得注意的是,四中全会结束以来,官方亦在短时间内频频释放加强反腐法治化、制度化的信号。
中共十八大报告指出:反对腐败、建设廉洁政治,是党一贯坚持的鲜明政治立场,是人民关注的重大政治问题。这个问题解决不好,就会对党造成致命伤害,甚至亡党亡国。
党的作风关乎人心向背,关乎党的生死存亡。近年来,我们党内发生的严重违纪违法案件,性质恶劣,影响极坏,令人触目惊心。从严治党,惩治这一手决不能放松,坚持“老虎”、“苍蝇”一起打,既坚决查处领导干部违纪违法案件,又切实解决发生在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这是治标。
单纯的惩治,只能解决“不敢腐败”的问题,而程序法治,才能解决“不能腐败”的问题。怎样才能从根本上解决“不能腐败”的问题呢?套用句老生常谈的话,把权力锁进笼子,将权力晒在阳光下。
坚持标本兼治,当前要以治标为主,为治本赢得时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是一项长期性、复杂性和艰巨性的系统工程。工作中必须坚持“三个更加注重”:更加注重治本、更加注重预防、更加注重制度建设,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切中腐败顽疾的要害,这是治本。
把权力关进铁笼是保证。“权力导致腐败,绝对的权力导致绝对的腐败”。一些官员权力观发生扭曲,人治代替法制,以言代法、以权代法,徇私枉法,最终沦为阶下囚,根本的原因还在于权力看不牢,管不住“肆意妄为”的权力。只有“铁”的制度,“刚”的原则,权力才不会脱缰跑马。
必须坚持统筹推进,立足当前、着眼长远,有效整合各方面的资源和力量,增强科学性、系统性、整体性、前瞻性。必须坚持以领导干部为重点,严格执行党内监督制度,防止权力滥用和行为失范,做到干干净净办事、清清白白做人。必须坚持以规范和制约权力为核心,把健全权力结构和运行机制作为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的重要任务来抓,保证权力正确行使。
反腐是标本兼治的大工程,不能用线性眼光观察,“治标”与“治本”并不是简单切换、替代的关系。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反腐败的重大决策和战略部署,惩防并举、综合治理腐败,既要从严“治标”,惩治腐败,更要着力“治本”,预防腐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