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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治是深化改革的必然选择

2014-10-27 14:32:00 来源:鲁网 大字体 小字体 扫码带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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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者:清雪颜  

  目标引领方向,目标凝聚力量。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必须走正确的道路,必须树立明确的目标,才能汇磅礴之力、收长远之功。(据2014年10月26日人民网)

  以法为舵,拨云见日。“治强生于法,弱乱生于阿。”当前中国,正处于深化改革攻坚期,发展转型阵痛时,经济形势严峻、国际环境复杂、社会矛盾凸显,每一步都可谓如履薄冰。面对发展中的阻力、前行中的迷雾,唯有掌好法治这把船舵,理顺法治中国的航线,才能确保航行途中避开巨浪和冰川,顺利抵达。

  以法为骨,强肌固本。“法,国之权衡也,时之准绳也。”法律是治国之根,更是固国之本。法治似船骨,关乎国家这艘巨轮的坚固、稳定。当前,我国群众法治观念越来越强,依靠法律表达诉求也成为越来越多群众的选择。要想做好新时期的群众工作,就必须了解工作新局面、适应工作新要求。健全法律制度,提高法治水平,从建设法治政府开始约束自身行为,“强筋壮骨”增强治理国家的水平,并最终建成法治中国,从根本上筑牢国家巨轮的钢筋铁骨。

  以法为帆,破浪前行。国家新一轮发展要向深化改革要动力,那深化改革的动力在哪里?十八届四中全会给了一个铿锵有力的回答。亘古至今,“国无法不立,民无法不治”,唯有以“法治”代替“人治”,才能激活新一轮社会跨越式发展的脉搏。在刚刚结束的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中,建章立制是活动的最后一步,也是我们党长期践行的根本保障,同样,只有健全社会主义法治,全面推行依法治国,才能确保“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在根本上解决我国发展中遇到的种种问题。

责任编辑:鲁珊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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