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化干部法治意识,提高依法执政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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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曹阳
研究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重大问题,是十八届四中全会的鲜明主题。提高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能力,这既是对贯彻落实依法治国基本方略的新阐述、新要求,也对新时期的领导干部提出了更高新要求。(中国组织人事报
依法执政是新的历史条件下加强和改善党的领导、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巩固党的执政地位的必然选择,是依法治市的前提和基础。强化党员干部尤其是各级领导干部的法治意识,坚决克服“权大于法”的人治思维,提高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的能力,进而提升全社会的法治意识。
领导干部是贯彻落实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团结带领广大人民群众为完成党的历史任务而奋斗的骨干力量。当前,我国改革发展已经进入关键时期。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加强
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和先进性建设,迫切需要建设一支高素质的领导干部队伍。在新形势下加强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工作,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具体举措,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内在要求,是实施依法治国基本方略的重要保证,是提高领导干部法律素质和依法执政能力的重要途径,同时,也将带动广大群众学法用法,在全社会形成崇尚法律、遵守法律、维护法律的良好风尚。
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贯彻依法治国基本方略,按照理论联系实际、学用结合的要求,以提高各级领导干部法律素质、增强依法执政能力为重点,扎实做好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工作,为推进依法治国进程,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提供有力的组织保证。
强化法治意识,善用法治思维,提高依法执政能力,要善于运用法律手段来保障、促进经济繁荣发展和社会全面进步。领导干部要通过深入系统的学习,熟悉和掌握履行职责所需要的法律知识,牢固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牢固树立在宪法和法律范围内活动的观念,牢固树立国家一切权力属于人民的观念,牢固树立尊重和保障人权的观念,善于运用法律手段管理经济和社会事务,正确行使人民赋予的权力,做到依法执政、依法决策、依法行政、依法管理。
十八大报告要求领导干部要带头学法、守法,为广大人民群众作出表率。提出:“要建立健全权力运行制约和监督体系。要确保决策权、执行权、监督权既相互制约又相互协调,确保国家机关按照法定权限和程序行使权力。坚持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健全决策机制和程序。让人民监督权力,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
领导干部必须适应新形势新要求,主动以法治思维看待问题,带头用法治方式解决问题,依法推动改革发展稳定各项工作。培育领导干部的法治思维和法治能力对于全面落实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具有重要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