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抓好基层干部作风,更需“内外兼修”

2014-08-17 10:16:00 来源:鲁网 大字体 小字体 扫码带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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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者:春秋

  近日,北京市纪委对农村基层“小官巨腐”展开专项整治。此前,中央第二巡视组指出,北京市乡村干部腐败问题凸显,“小官巨腐”问题严重。近年来,各地在推进城镇化的过程中,因旧城改造、新农村建设以及征地补偿衍生出多位“千万级村官”。(87日,新京报) 

  据新京报记者不完全统计,自2013年以来,全国各地公开村官违纪违法案件171起。其中,涉案金额超过千万的案件有12起,涉案总金额高达22亿。统计发现,“千万级村官”大多来自广东、浙江、江苏以及北京等经济较发达地区。12起案件中,与土地、拆迁相关的有7起,其他案件则涉及安置房、贪污集体资金、国家农资补贴等领域腐败。 

  常言道“群雁高飞头雁领”。村官,作为最基层的干部,是群众致富奔小康的带头人,虽然其身份不属于国家公职人员,但却在社会管理中承担了重要的作用。村官管理不好,作风问题不能及时有效地得到纠正,任其滋生蔓延,将会严重损害政府的公信力,直接影响党和政府在群众中形象。 

  正所谓“成在干部作风、败也在干部作风”。“头雁”的高度直接决定了“群雁”的高度——作风正则干群和,干群和则社会稳,社会稳则事业兴。因此,对基层干部作风建设要常抓不懈,锻造一支廉洁高效、求真务实的干部队伍。 

  健全基层干部选拔机制是基础。要紧密结合基层实际,始终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确保选拔使用的干部政治上“过得硬”、“靠得住”。要始终坚持党管干部原则,发挥好党组织的领导、把关作用,把党管干部原则与充分走群众路线结合起来,把群众意见与组织审查结合起来,让群众意见成为选拔任用干部的重要参考,选拔出那些群众公认的好干部。 

  完善对基层干部的监督机制是关键。加强领导干部作风建设,必须不断完善相应的监督机制。只有完善监督机制,让无心干事者坐不稳,让敷衍塞责者受处分,才能使基层干部塌下心来干实事。要坚持把干部作风情况置于人民群众的监督之下,让广大人民群众成为监督的主要参与者,才能有效推动领导干部的作风转变,形成领导干部改进作风、注重实绩、争创佳绩的良好氛围。 

  加大违纪问责力度是抓手。领导就意味着责任,这是对基层干部的基本要求。如果没有强烈的责任意识,更谈不上优良的工作作风。要充分发挥问责在推进党风廉政建设中的重要作用。要坚持实事求是、权责一致、惩教结合的原则,把组织处理、纪律处分等多种措施有效结合起来。 

  正所谓“基础不牢,地动山摇”。因此,要紧紧扭住基层干部作风建设这个“牛鼻子”,并且常抓不懈,才能抓出实效、抓出成绩。 

责任编辑:鲁珊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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