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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别急着指责“抢水”人

2013-05-14 18:15:00 来源:鲁网 大字体 小字体 扫码带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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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月12日,一海轮途经南京长江大桥时意外撞桥沉没。网传仪征“自来水厂取水口附近一艘装满原油的船翻掉了,导致水源污染。”结果引发仪征市以及一些下属乡镇市民的抢水风波,当地很多超市的矿泉水都被抢购一空。当日,仪征政府回应,仪征市自来水取水口目前未发现异常,请广大市民放心。

  市民之所以要抢购某种商品,目的无非是两个:一是为了安全;二是为了省钱。老百姓的这个小算盘,说到底也是基于一种朴素的常识,如果个个家财万贯,不怕涨价,谁还会去抢购?

  所以说,以上两个抢购的目的,无非都是出于百姓多年积累下来的生活经验和生活智慧,并不是“愚蠢”两个字所能概括的。而站在政府的角度,要避免这样的抢购最终引发市场混乱,损害百姓利益,甚至引发社会的不稳定因素,就要从以下两个方面着手才行。

  一方面,尽最大可能加快权威信息发布的时间和速度,增加政府权威信息发布的“提前量”。在海轮撞桥沉没之后,虽然仪征市政府当天就发布了信息,但还是比各种传言晚了一步,只能算是对市民抢水风波发生之后的一种被动回应,而不是通过发布权威信息,主动预防抢水风波的发生。这说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还需要在速度、全面方面做得更好才行。

  另一方面,当抢购事件发生以后,市场上的某种商品越少,抢购就越激烈,公众的恐慌情绪也就越浓。在这种时候,政府除了做好信息发布和辟谣工作之外,还应该采取各种手段,比如动用储备物资、比如组织外调商品等等,保证被抢购商品的市场供应。当市场供应充足了,不用“抢”也能“购”到了,也就等于是给抢购起到了一种自然降温的作用。 (山东商报苑广阔)

责任编辑:宋莉
新闻关键词:南京长江大桥抢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