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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治中国式过马路 自觉是前提,制度是保障

2013-05-07 17:45:00 来源:鲁网 大字体 小字体 扫码带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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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者:建林

  “中国式过马路”正在遭遇史上最严厉的整治行动。

  近期,北京、南京、上海、杭州等地集中向“中国式过马路”宣战。北京从4月8日起,采取纠正、教育、批评和处罚等措施,整治“中国式过马路”的行人违法行为与非机动车交通违法行为。同时,将主要干道的150处路口列为重点治理路段,行人违反交通信号处以10元罚款,非机动车违反交通信号处以20元罚款。

  事实上,对行人闯红灯进行处罚早已有法律规定。我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89条规定:行人、乘车人、非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道路通行规定的,处警告或者5元以上50元以下罚款;非机动车驾驶人拒绝接受罚款处罚的,可以扣留其非机动车。

  中国式过马路,不是一个新名词,但为什么这么多年却一直根治不了,难道通过严厉的整治就有望改善吗?北京交通大学教授、交通运输研究所所长张长青表示:“毋庸置疑的是,想铲除‘中国式过马路’这样的‘城市牛皮癣’,仅仅寄希望于一场运动式的治理并不现实。倡导交通文明,培养公众对法律的尊重和信任,才是解决问题的根本之道。”

  笔者认为,根治中国式过马路,自觉是前提,制度是保障。但怎么样才能够让过马路之人全部都能够自觉,还要从以下几个方面加以改进:

  一是规则需要修改。首先需要修改的是人与车辆的平等。现在的马路上,只要发生车祸,行人是“弱势群体”责任基本是车辆的,这就造成了行人“弱势群体”的有持无恐。管你是不是红灯,反正你不敢撞我,我闯你又能把我怎么样?其次需要修改的是现行交通法规,现在的交规规定,车辆遇到斑马路要减速慢行让行人,斑马线就是生命线,如果不减速让行人,便要扣分罚款。更是误导了“弱势群体”的有恃无恐。再次需要修改的是现在的车辆右转规则,车辆右转变也需要纳入红绿灯控制,让行人有更多的时间超过危险区域。

  二是需要加强教育。首先需要加强成人教育,不知道大家是不是经常发现的一个怪现象就是闯红灯的最多是成人,小学生相反更遵守交通规则,这是因为小学生经常在老师的教导下更容易遵守,知道要走斑马线,知道红灯停绿灯行。为什么长大了反而不遵守了呢?因为这种教育已经断了层,没有了持续性。对走斑马线和红灯停绿灯行的良好习惯已经无意识了,这就需要加强这方面的教育,从社区、单位加强教育和宣传,对违反交通规则的人或者事不但要进行处罚,更要及时通过媒体进行爆光,对有单位的人员更要抄报其所在单位。从全民教育来加强交通法规的自觉遵守。其次需要加强儿童教育,从小抓起,进行连续不断地长期教育,使交通法规根植于每个人的潜意识之中。再次需要加强集体教育,通过社区、单位教育来让每一个人都知道遵守交通法规光荣违反交通法规可耻。还可以通过单位处罚来巩固教育成果。使中国式过马路成为过街老鼠人人喊打的氛围。

  三是需要更多的规则来维护法律的尊严。首先要将“弱势群体”这个词从违反交通法规的行人的意识中根除。对违反规则的该承担责任的就要承担责任,就是最后造成了“撞了白撞”也要坚持,通过严厉的法规来约束违规的不当行为。有人可能说这样就违背了“以人为本”,其实现在的问题是有可能这撞人者比被撞者更“弱势”。其次要对现行的公路或者街道地标线进行改进。可否在每个斑马线前方设立减速区域,在斑马线前设立减速区域,对进入该区域不减速的车辆进行处罚,可有效减少提速闯黄灯或闯红灯的概率。可否在斑马线的马路中心地带设置路心岛,让过一半马路的人有一个相对安全的暂时等待地点。通过这些设置来减少交通事故的发生。再次是对人员密集的马路口能否设立人灯互补的疏导方式。特别是在每天的几个高峰期,可否由交通警察指挥与红绿灯结合互补来疏导交通,灯是死的,人是活的,由人员来根据实际情况进行疏导,避免绿灯时没人过,红灯时过不完的状况。

  要根治中国式过马路不是一两个规则或者办法就可以解决的。只有通过全民的教育和更完善的法制,还有更人性的规则才可以从根本上得到改善。不管多么强大的规则,自觉才是根本,制度也只是保障。

责任编辑:宋莉
新闻关键词:中国式过马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