聊诚评|齐鲁诸市同亮地标灯,“照亮”网络文明“天空”
编者按:风起于青蘋之末,火燎原于星星之点。2月23日起,聊城市委网信办与鲁网合力打造网络评论品牌栏目《聊诚评》,推出《聊诚评·燎原计划》栏目。栏目倾听大众的声音,传播你我的声音,努力打造有温度、有深度的网络评论品牌栏目,为弘扬主流价值观、传播正能量贡献力量。
7月24日,第三届山东网络文明周启动仪式将在日照市举行,我省16市地标建筑集体亮灯,点亮夏夜的齐鲁星空,宣传“网络同心 文明同行”活动主题,广泛动员全省各界倡树网络文明新风,展示网络文明成果,共建共享天朗气清的网络精神家园。正可谓是:齐鲁诸市同亮地标灯,“照亮”网络文明“天空”。
网络文明是大家的共同心声。在数字时代,“互联网+”深深影响着各行各业,改变着人们的生产生活方式,是时代进步的大趋势。我们唯有适应,才能不被社会淘汰。各行各业都需要“互联网+”,需要数字赋能。十八大以来,党中央一直高度重视数字中国建设,中国已经成为网民多达10多亿的网络大国。网络已经成为生产生活工具,文明与否直接和现实休戚相关。因此,网络文明已经成为群众的呼声,已经成为大家不容忽视的共同心声。
网络文明应成为自觉行动。网络世界是现实世界的延伸,自始至终都受到现实社会规则的约束,完全不是不受任何规制和约束的法外之地。每个网络使用主体都有义务遵守规则,合理合法使用互联网。在互联网的使用过程中,依法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并不侵害他人的合法权益。要了解互联网使用的基本规则,将它们牢牢刻在脑子里。比如,不得诽谤谩骂造谣攻击他人,不得在网上骗取他人的钱财物资利益,不得制造流言蜚语等等。
网络文明应增强他律性。在上网的时候,网民如果发现有涉嫌危害网络安全的网络违法犯罪行为,应该及时将这种行为予以平台投诉。相关的网络监管部门,应进一步提升技术装备,提高网络监督治理能力,及时将网络中的违法犯罪分子绳之以法,及时取缔网络违法犯罪行为,消除网络违法犯罪行为的不利影响。网络立法部门应该进一步加强对于网络立法的研究工作,以制定更为完善严密的互联网法律为己任;网络执法和司法部门应该进一步加强对于网络违法犯罪行为的研究,形成更具有实践意义的司法判例。
齐鲁将此次活动作为网络文明建设的重要契机,多个部门积极行动,举办多样活动,进一步加强网络文明建设效果。此次活动参与单位众多,由省委网信办、省文明办、日照市人民政府主办,省纪委监委机关、省委省直机关工委、省总工会、团省委、省妇联、省发改委、省教育厅、省公安厅、省司法厅、省商务厅、省卫生健康委、省市场监管局、人民银行济南分行、省通信管理局、中国铁路济南局集团有限公司,日照市委网信办、日照市文明办协办,山东省互联网传媒集团承办。期间,活动多样,将安排启动仪式、平行论坛、网络文明宣讲、网络文明“云”传递活动等多场线上线下活动,携手共绘全省网络文明美好画卷。
“网络同心 文明同行”,网络文明建设需要大家都能积极参与,同心同向同行,则我们定能为网络强国建设贡献齐鲁网络文明智慧和网络文明方案。网络空间美好的明天,我们拭目以待!共期共盼共行动!(文/朱腾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