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评论频道 > 画舫 > 正文

容不下反对意见,听证就没价值

2013-05-23 11:27:00 来源:鲁网 大字体 小字体 扫码带走
打印
评论投稿邮箱:pinglun@sdnews.com.cn

  无论如何,不能因为自己一方的利益诉求遭到了别人的否定否决,就在听证会后动用暴力手段去骚扰和报复对方。如此一来,必然会有听证会代表迫于压力,担心遭到报复和伤害而不敢再投反对票。则听证会就会成为一言堂,就会沦为搞形式,走过场。

  要是这样,距离政府召开听证会的根本目的不是南辕北辙了?耗时费力召开听证会的价值和意义又何在?正如石家庄这几名听证会代表所说的,与他们现在所面临的居住安全相比,这种野蛮行径对听证会制度造成的伤害,无疑更加值得关注。

  这就引申出一个很严肃的话题,当前我国在《立法法》、《行政处罚法》等对“听证”作出了规定,但对于听证参加人的权益保护并无专门性、针对性的规定,而只能参照“诉讼程序中的证人、信访程序中的信访人以及劳动监察程序中的举报人”权利保护规定。这在保护力度和震慑力度上,无疑打折不小。既然听证制度在国家政治、经济、社会生活中变得越来越常见,那么如何从法律和制度层面完善对听证会参加人合法权益的保护,就应该被提上立法部门和政府的工作日程,以避免更多参加完听证会就得抱着菜刀睡觉的事情发生。 (山东商报苑广阔)

责任编辑:宋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