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医成本纳入医生绩效
卫生部10月31日 公 布《关于2012年各地加强医药费用控制有关情况的通报》,要求各地加强监测,对费用增长速度较快的疾病诊疗行为进行重点监控。其中,“加强财务管理,建立激励约束机制,将成本和费用控制纳入医务人员绩效考核”成为亮点。(11月1日《新京报》)
就医成本纳入医生绩效应有三前提
“就医成本纳入医生绩效”的政策初衷,无疑是想通过患者诉求和医生利益的绑定,遏制大处方、重复检查等现象。然而,此举未必能真正让医生设身处地为患者考虑,替患者省下真金白银。
首先,就医成本难准确量化。与企业的生产成本不同,看个感冒药要花多少钱,割个阑尾应住几天院,都要根据病人的实际情况而定。没有参照物,就医成本控制只能是纸上谈兵。此外,现行绩效考核完全由院方主导,缺乏有效监督。
当然,就医成本控制这一概念的提出确有必要,只是要想避免其流于形式,还应有三个前提条件。
其一,建立在财政加大医改投入的基础上。我国2011年财政支出中用于医疗卫生的投入为6429亿元,占当年财政支出的比重仅为5.9%。在财政投入不足的情况下,医院要找米下锅,医生要完成创收,与患者少花钱看好病之间本身就是一个矛盾。
其二,医生绩效考核应有外部介入。无论是此前的医德与医生绩效工资挂钩,还是如今的就医成本纳入绩效考核,倘若都是在院方自说自话的语境下,难免阳奉阴违,回到唯经济效益马首是瞻的老路上。
其三,与医药流通环节治理同步。看病费用虚高,医院固然难辞其咎,但更应看到医院和医生只是利益链条上的末端,前面的流通环节对于药价的推动作用更不容小觑。药品从药厂卖给全国代理商,全国代理商又转卖给二级代理商,二级代理商又卖给医药公司,医药公司再卖给医院,每个环节都要雁过拔毛。因此,控制就医成本必须从医院和流通环节双管齐下,彻底挤去多余的水分,让药价回归理性。张枫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