让“2.5天小长假”成为提振消费新引擎
作者:邓尤福
消费是衡量GDP增长的重要因素,刺激消费是拉动经济持续增长的主要动力。随着我国境内疫情防控向好态势持续巩固,多地陆续出台政策鼓励居民外出增加消费。其中,江西、浙江和甘肃陇南等地鼓励推行“2.5天小长假”这一制度举措,借此提振消费。
制度的制定并不难,难就难在能得到较好执行,能达到预期效果。从提振消费的要件看,主要是消费的能力、消费的信心、消费的时间。由此来看,要想借“2.5天小长假”达到提振消费的目的,还必须打好配套组合拳。
以提高居民收入水平促进消费能力提升。居民消费能力是消费增长的内生动力,而居民消费能力主要源于其收入稳定增长。因此,一方面要继续深化产权制度改革,加强创新引领作用发挥,加大对就业、创业在政策、资金等方面的支持力度,确保居民的财产性、家庭经营性、转移性、工资性收入的稳定增长,以此增强居民消费实力。另一方面要不断深化收入分配制度改革,通过加大税收调节和扶贫帮扶力度,抓两头促中间,缩小居民之间,尤其是城乡居民之间的收入差距,提高中等收入人群占比,确保基尼系数和居民消费预期的持续稳定,推动消费质量的提升。
以提高社会保障水平促进消费信心提振。提振消费,关键还要提升消费信心。而消费信心除来自收入稳定增长之外,还取决于社会保障能力的增强和消费环境的持续改善。因此,要坚持共享发展理念,增大社会保障内容,增大保障覆盖面,增强社会保障程度,消除居民增大消费的后顾之忧,让居民自觉减少保障性资金存储,增大居民消费性资金额度,切实稳定居民“能消费”“愿消费”“敢消费”的安全预期。与此同时,加强消费政策宣传,强化消费市场质量管理,提高消费服务质量,及时为消费者解疑释惑,持续营造良好的消费环境氛围,让消费者放心消费、愉快消费。
以提高休假制度覆盖面促进消费合力增强。休假制度对拉升居民消费力起着重要促进作用。“2.5天小长假”模式的提出有较长一段时间了,包括江苏、河北、甘肃、贵州、广东等10多个省份也出台了鼓励2.5天休假的意见,可是时至今日真正落实的地方是少之又少。究其原因看,一方面是政府部门、行政机关对这一休假制度仅在鼓励层面,缺乏具体的实施办法,没有发挥出对社会的引领作用。另一方面,由于企业单位,特别是民营企业和个体私营企业,长期以来形成的“有假难休”现象的存在,在一周双休、年休假都还不能得到完全保障的情况下,“2.5天小长假”也只能是“画饼充饥”。因此,既要相关部门在制定制度意见时充分兼顾到社会各阶层、各方面的利益,考虑当下一些企业因受疫情影响,经营面临困难这一实际情况,增强制度的可行性。又要着力在“2.5天小长假”制度的实施上下功夫,通过政府机关的积极引导,通过企业对工作进度的调整、工作强度的调节和轮岗制度的优化,通过社会的积极响应,增强“2.5天小长假”模式的覆盖面,增强提振消费的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