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过年回谁家”该怎么办?
夫妻“过年回谁家”该怎么办?
背景:春节马上要到了,对很多小夫妻来说,又面临“过年回谁家”问题。
燕赵都市报发表苑广阔的观点:对于过年回谁家的问题,双方必须在互相理解、互相尊重的前提之下,拿出一个都能满意的办法,并且让其成为一种新的“家庭规则”,从而让家庭成员能够自觉遵守而不用每年都要协商一次。在这个过程中,同样离不开双方父母的深明大义和通情达理。如果夫妻都是独生子女,而且条件也允许的话,那么完全可以三家合一家,一起过大年。也就是把一方的父母接到另外一方的父母家里,或者是把双方的父母都接到小夫妻的家里,然后一起过大年。如果夫妻双方不具备这样的条件,或者说双方的父母不愿意舟车劳顿异地过年,那么还可以采取轮流过年的办法,也就是今年去男方家,明年去女方家。还有一种方式,现在正在被越来越多的年轻人所采用,那就是“各回各家”——夫妻双方分别回自己的老家过年,谁也别抱怨。但是这种方式,不到万不得已最好不要采用,一则这意味着夫妻两个要分开过年,不符合过年亲人团聚的节日主旨;二则如果家里有孙辈的话,孩子只能陪一方的老人过年,另一方的老人只有想念的份,也不妥当。过年回谁家没有定规,需要男女双方以及双方的老人本着不破坏夫妻感情、不影响家庭和谐的原则,在互相理解、彼此尊重的前提下来解决。
小蒋随想:“春节回谁家”,不同的家庭有不同的办法。有个同学在没生孩子时,各回各家;生娃后,一方老人来帮着带娃,春节去另一方家,平时带娃的老人也能休息一下。另一个朋友,国庆长假回一方父母家,春节回另一方家,每年轮换。还有个朋友,父母都在同一城市,小两口也在当地工作,平时周末轮流回双方家,过年不回家,而是外出旅行,还轮流带父母……简言之,世界是多元的,每家情况不同,怎么过年不能“放之四海而皆准”。关键是,有事好商量,不搞大男子主义,不摆女王范儿,家事不争输赢,也要讲公平,才好求得最大公约数。如果非要斗气耍横,放言“必须听我的”,即便一方暂时屈服,也会埋下隐患。要是老人再“拉偏架”,问题更复杂。一些小夫妻每年都烦恼“回谁家”,多半是结婚头两年没理顺这事儿,或是本来说好,一方却“毁约”。“蜜月期”一过,又失了诚信,怎能不闹腾?有时候,“过年回谁家”已不是问题的关键,而是平时“积弊”爆发。过年的问题不能等到过年时再掰扯,虽说“马勺难免碰锅沿”,但夫妻过日子还是要在平时彼此多担待、相互多体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