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衣哥”不堪被直播,何不说不?
背景:因为央视《星光大道》节目走红的大衣哥朱之文,据说挺烦恼。每天都有从全国各地赶来的直播者来到朱之文的家乡山东菏泽某村庄,要求见大衣哥,至少让他对着镜头打个招呼。直播者拍一条朱之文的视频,在一个直播平台可挣150元。若在多个平台直播,收入更多。朱之文家的村口还竖了一块巨大的指示牌——“朱之文故乡”。
新京报发表张丰的观点:这是很诡异的一幕。朱之文拥有影响力,而直播者却可以靠他的影响力变现。朱之文是“被变现了”,他被围观,被直播,失去自由(上厕所甚至都有人跟着),整个过程他都是被动的。他有自己的经纪人,也在逐渐熟悉演艺市场的规则,但是对这种来自直播者的“入侵”,他却无计可施。说到底,这是一个没有任何门槛的工作。每个人都拥有手机,都可以成为一个新媒体的劳动者。在我们责备他们不该前去打扰“大衣哥”的时候,我们也需要知道,直播会塑造人的行为,不但影响到镜头对准的那个人,也会影响到镜头的操控者。制定游戏规则的人,会最终操控那些“网红”或者直播个体户。为了流量和博眼球,他们不得不博出位,什么动作都可以做——最终,他们也会失去自我。在迎接5G的时候,我们也不得不担心:如果直播的威力再大10倍,到底意味着什么?每个人都必须思考直播可能给人带来的风险。被屏幕控制,被别人的镜头锁定,因为一件意外而走红,这大概是每个人都可能面临的三种命运,有诱惑,也有危险。
小蒋随想:肖像权是公民的基本权利,未经本人同意,任何人不得擅自使用,更不用说拿来赚钱。如果你拿着照相机或摄像机拍他人,对方不同意,你还强拍,就是侵权。搞不好,对方可以起诉,依法维权。说实话,“大衣哥”不堪被直播的骚扰,若想拒绝,不是没有办法。要说阻止乃至状告天南地北的拍摄者可操作性不高,他可以将目标锁定在直播平台。通过法律途径,拒绝将自己的生活影像暴露于直播平台,断了他人靠直播自己赚钱这条路,“大衣哥”自然会清净许多。但是,“大衣哥”是不是下定决心这么做,又是另一回事。虽然他没有直接从直播中获利,还很受困扰,但直播使其保持曝光率,在“就怕被遗忘”的娱乐圈,曝光率意味着什么,不必多说。这和明星讨厌“狗仔队”,却又离不开他们,道理类似。还有一个细节耐人寻味,村口那块“朱之文故乡”的巨大指示牌是谁立的?这显然是在打“名人故里”的经济算盘。如果是当地搞的,“大衣哥”好意思拒绝宣传他的“好意”,并且断了乡里乡亲靠“游客”赚钱的财路吗?简言之,这就是权利与现实的距离,也是一种“投鼠忌器”。进一步看,为博流量,直播平台生出的乱象已有很多,虽然也有一些治理,但总给人“按下葫芦浮起瓢”的感觉。没有规矩不成方圆,在强调法治、权益、隐私的今天,给网络直播立规矩,完善有关规范,更显迫切。
- 不想当歌唱家的农民,不是“大衣哥”2013-05-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