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狗不可走向极端
近日,有媒体报道,南京一名男子见两岁幼儿被泰迪犬咬伤,一气之下将狗摔死。事后,虽与狗主人达成和解,却又卷入网络暴力漩涡。一些“爱狗人士”对他及其家人进行“人肉”,不断骚扰、威胁、咒骂。巨大的恐惧感,让该男子的妻子无法忍受,最终选择割腕来“为狗偿命”。这种大范围、激烈的冲突和对抗,令人深感忧虑。
爱,是人类最可贵的品质,是人类文明进步的重要动力。从世界范围来看,包括一些理性的“爱狗人士”在内的动物保护主义者,把“爱”的半径拓展到动物界,并无私为之奔走,在某种意义上也是一种“文明的先行和引领”。正是因为他们的呼吁,人们才越来越重视动物的感受、动物的权利,进而使反对虐待动物逐渐成为一种风气。
不过,需要注意的是,对动物的爱也需要建立在一定基础之上。孟子云:“君子之于禽兽也,见其生,不忍见其死;闻其声,不忍食其肉。”这揭示了人类爱护动物的动因——正是因为人人都有推己及人及物的恻隐之心,所以才由爱人到爱动物。之所以说动物保护主义者是“文明的先行者”,正是因为他们在“爱”的半径上走得更远一些。
从高速公路“拦车救狗”的不讲规则,到群起攻击棒打恶狗的协警;从逼着三轮车师傅给狗下跪的骄狂,到迫使摔狗者生意关门、举家搬迁乃至割腕“给狗偿命”的暴戾……这一起起事件中,人们看到的并不是文明与善良,这些所谓的“极端爱狗者”其实也不是真正的动物保护主义者,因为他们背离了人与动物的和谐共存原则,从一个极端走向了另一个极端。
随着社会发展,人们的喜好会愈发多样,社会心态会更加复杂。最近上映的电影《侏罗纪世界2》中有一个场景:毒气泄露,很多恐龙被关在车库内,不开库门必死无疑,打开库门则意味着很多人会被恐龙袭击而丧命。痴爱恐龙的男女主人公面临艰难取舍,含泪放弃恐龙。最后,影片以一个小姑娘打开库门放出恐龙,并以恐龙奔出后只杀死了“坏人”来实现心理和解。客观地说,这种和解相比于现实显得有些过于理想主义。
现实社会里,有人把狗当亲人,也有人被狗所伤;有人崇尚素食,也有人喜好以狗肉为美食。如果非要所有人按照统一标准,委实很难办到。在保障人的安全基础上,通过关爱实现人与动物的和谐发展,推己及人及物地实现文明和解,才有可能互相尊重,互相包容,避免极端化行为,也避免无休止的冲突和对抗。
(作者:李思辉,系长江教育研究院特聘研究员)
- 爱狗者也要尊重别人不爱狗的权利2013-07-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