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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评:强化法律监督要以办案为中心

2018-05-21 13:59:00 来源:正义网 大字体 小字体 扫码带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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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强化法律监督,办案是硬道理。办案既是检察机关履行法律监督职责的基本手段,也是彰显法律监督效用的重要途径。无论是服务经济社会发展,还是检察机关自身谋发展,最终都要落实到办案上来。离开办案,法律监督就是无源之水、无本之木;离开办案,法律监督就是空中楼阁,无法落地。可以说,各项法律监督权,最终都得靠办案来落实,都得用一个个案件来说话。各级检察机关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特别是政法思想为指引,坚持以办案为中心强化新时代法律监督,通过办案满足人民群众在民主、法治、公平、正义、安全、环境等方面的新需求,通过办案为人民群众提供更优质的法治产品、检察产品,通过办案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

  法律监督要以办案为中心,既是检察工作历史经验的科学总结,也是基于新时代形势的正确判断。回望历史不难发现,人民群众对检察机关的满意度较高,与检察机关不断加大办案力度、提升办案质量密切相关。而检察工作中容易出现的问题或者说人民群众不满意的地方,也常常与办案质量不高、效率不佳、效果不好有关。当前,改革进入深水区,各种矛盾风险叠加,检察机关在服务改革发展稳定大局和自身发展过程中机遇与挑战并存。面对人民群众在民主法治、公平正义等方面更高层次的“软需求”,面对有法不依、执法不严、违法不究、司法不公等方面的突出问题,检察机关唯有抓住发展机遇,聚焦主责主业,“咬住办案不放松”,才能确保社会大局稳定、维护司法公正、满足人民群众新的更高需求。

  法律监督要以办案为中心,关键是要落实到办案实践中。一是要在加大办案力度上下功夫,多办案、办好案。没有办案,法律监督就失去了着力点;没有办案力度,法律监督就失去了深化点。检察机关要立足司法办案主责主业,围绕服务大局的着力点、防范风险的关键点、人民群众的关注点加大办案力度,为经济社会发展营造安全的政治环境、稳定的社会环境、公正的法治环境。二是要在提升办案质量上下功夫,做到“三个效果”的统一。一旦案件办理的效果不好,往往易引发舆论热议、网民吐槽、群众不满,损害公众的法治信仰。检察机关提升办案质量,就是要在正确适用法律的前提下,密切关注诸如政治政策、价值导向、社会民意等政治因素和社会因素,将办案的链条延伸,真正实现“政治效果、社会效果、法律效果”相统一。同时,通过强化办案质量导向,倒逼检察机关树立双赢多赢共赢的办案理念,倒逼检察官全面提升素质。三是要在做办案表率上下功夫,发挥关键少数的带头作用。关键少数,就得在关键的岗位上、在一线办案中发挥关键作用。当前,要避免出现两种不正常现象,一是少数办案人员能力水平经验提升之后就当领导了,当领导了就不办案了。老百姓能够接触到的、看到的,往往是经验相对不足的一线办案人员。二是极少数检察院的领导办案,常挑简单的案子做样子。各级检察机关领导干部特别是检察长要转变观念,带头办疑难、复杂、重大有影响的案件。这样才有助于从更高层面协调解决办案难题、突破办案瓶颈、补齐办案短板。

  法律监督要以办案为中心,就是各项检察工作都要考虑是否有利于办案,有利于办好案,都要围绕办案来突破、来提升。比如,检察机关加强顶层设计、制定发展战略、开展理论研究、树立正确理念等,都要围绕办案这个中心来进行,都要从如何有利于加强办案的角度去思考、论证、谋划。比如,检察机关内设机构改革,就要看是否有利于突出办案这个中心,看是否有利于提升案件质量与效率。比如,推进新时代检察队伍建设,也要从是否有助于检察官办案能力的提升去衡量、去研究。

  新时代的检察机关要有新的形象,新时代的法律监督要有新的作为,都必须立足办案谋发展。各级检察机关要以办案为中心强化新时代法律监督,在监督中办案,在办案中监督,通过办案满足人民群众美好生活需要,用实实在在的办案成效写好为党分忧、为民造福这篇大文章。

责任编辑:范金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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