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分钟内将车开走免罚”交通执法彰显人性化
近日,安徽省合肥市庐阳区联合交警部门启动人性化“预警”治理违法停车措施,辖区300余名城泊公司停车收费员“变身”违法停车监督员。一旦发现车辆违规停放,停车收费员将及时把抓拍信息发送到“前端感知一体指挥云平台”,车主第一时间会收到短信提醒,若10分钟内将车开走可免罚,否则将被罚200元记3分。(8月29日《中国青年报》)
汽车作为一种耐用消费品,逐渐实现“旧时王谢堂前燕,飞入寻常百姓家”,在汽车逐渐从精英消费过渡到大众消费的今天,与汽车社会相适应的汽车文明却明显地“慢了一拍”。违规停放车辆作为一种量大、轻微的失范行为,不仅影响市容市貌,也会给他人出行带来不便,增加了人为的安全风险。
违章停车在大多数时候有车主贪便宜、图方便的投机心理和侥幸心理,少数时候也有“不得不如此”的纠结与无奈。一方面,繁华路段停车位紧张,车主又无法掌握实时车位信息,找不到车位又不想半途而废,不得不“临时停车”,另一方面,部分车主对交通规则并不缺乏尊重与敬畏,却因为突发、紧急状况需要临时停车。
一个好的社会规范,理应刚柔并济、张弛有度。读懂临时停车的利益诉求,给临时停车提供过渡地带和缓冲地带,人性化的“10分钟内将车开走免罚”,在规则严肃性与执行灵活性寻找到了平衡。为了避免受罚,那些“临时停车”的车主往往会及时将车开走。“10分钟内将车开走免罚”并非对违规停车的漠视与纵容,而是给车主提供一个矫正、救赎的机会。
法国社会学家福柯认为,惩罚方式的转变从一个侧面反映了社会治理从强硬、直观的震慑模式向柔和、间接的教化模式过渡。根据已有的规章制度对违规或者不达标者采取相应的惩罚举措,最终目的是为了提高全社会制度化、规范化运行的能力。不论是“10分钟内将车开走免罚”,还是“罚款0元记0分”,说到底都是公共管理与社会治理观念重塑与更新的产物。
对轻微的交通违规行为开罚单扣分不是目的,而是为了提升司机规则意识和公共精神的一种手段。与生硬、冰冷的震慑性惩罚相比,“10分钟内将车开走免罚”无疑是具有一种柔软的力量——对轻微的失范行为发出预警,既达到了对车主进行制度化、规范化教育的目标,也以更加人性化、更有操作性的方式得到了车主的接纳与认同。
一个与现代文明接轨的社会,必然是一个有秩序的社会;汽车文明在本质上就是一种需要认同与遵循的价值系统与规范系统,离不开公众参与。刚柔并济的“10分钟内将车开走免罚”在失范行为与非失范行为之间提供了过渡地带与缓冲地带,值得肯定与推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