虎妈虎爸
到底是“不打不成器”,还是让孩子自由生长?随着亲子教育主题的电视剧热播,“虎妈虎爸”式教育再成社会热点。本周,广州市有关部门发布相关调查报告显示,广州家长很少选择做“虎爸虎妈”,七成家长认为孩子“身心健康”最重要,其次才是成绩,孩子在做错事时多数先“摆事实讲道理”,有五成家长一年没打过孩子。随着社会越发文明开放,各种不同的教育观念也产生激烈碰撞。为人父母者究竟该如何教育子女,这一问题仍需仔细探讨。
用法律武器管住“虎妈虎爸”
“虎妈虎爸”其实并不只是一个教育观念问题,还是一个法律问题。我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等相关法律法规都明确了不得体罚儿童等基本原则,而在今年全国两会上人大新闻发言人傅莹也提到目前国家正在制定第一部反对家庭暴力的专门法律。但法律体系日渐完善,很多家庭对孩子仍然是“想打就打”,很多致死致残的极端案例,其家长几乎都有长年使用家庭暴力的习惯。造成这一局面的根源,就在于我国反家暴相关法律的执行并不到位。
几年前,电影《刮痧》就点出了中外对儿童保护力度的差异,本来只是给孩子治病,却在美国被当做一种家庭暴力被告上法庭。虽说这中间体现了中西方之间的观念矛盾,但也道出了国外对家庭暴力的极端重视和及时介入。实际上,类似的案例早已经在现实中发生过很多次,一些移居海外的华人父母,用还在国内的“拳脚教育”来教育子女,却给自己引来了很大麻烦。
比如在美国,家庭暴力就绝非“家务事”,体罚孩子的父母甚至有可能被剥夺监护权。为了更早地发现家暴线索,美国就在学校教育中安排必修课程,告诉孩子哪些行为属于虐待,一旦遭受虐待应该如何保护自己,向哪些部门举报等等。孩子一旦受到侵害就懂得自主报告,既避免了严重伤害的产生,对“虎妈虎爸”们也是一种警醒。
另一方面,美国还实施了“强制报告制度”,立法规定与儿童有经常接触的人员,包括社工、学校的教职工、医生、保姆等,都有报告的义务,知情不报会被追究责任。而且报告也无需掌握完备证据,采用“只要怀疑就可报告”的原则。这一措施非常值得我国借鉴。因为家暴大多是在家中发生,隐蔽性强,孩子若不主动报告的话,外人很难发现。一旦强制报告制度建立,邻居发现孩子哭闹惨叫,教师发现学生身上有伤痕等情况都可向有关部门报告。这样一来,必然能鼓励更多人们关注儿童的人身安全,让“虎妈虎爸”们处在全方位的社会监督之中。
归根结底,正是国人以往还不习惯用法律的眼光来审视“虎妈虎爸”的教育方式,才使得社会上一些“拳脚教育”“棍棒教育”有生存发展的土壤。法律应该保障每一个社会个体的合法权益,儿童亦不例外。
眼下,社会对于家庭暴力的谴责日益增加,科学教育的观念也被越来越多父母接受,是时候让法律介入家庭生活,成为各方权责行为的高压红线了。
要知道,这并不会损害家人之间的浓厚亲情,反而更成为家人和谐相处、护卫儿童成长的法律轨道。(张涨)
应摒弃“棍棒”教育的陋习
中国自古就有“棒下出孝子,严师出高徒”的说法。在古代,很多家长认同“不打不成器”,可以说“棍棒教育”在古代大有市场。学生读书不认真或学不好,被打板子、抽鞭子、罚跪如家常便饭。如从汉代王充《论衡·自纪篇》记载中的“书馆小僮百人以上,皆以过失袒谪,或以书丑得鞭”就可窥见一斑。
不仅如此,有些时候甚至连学生家人都跟着受罚。如明代黄佐《泰泉乡礼·乡校》中就规定:“无故而逃学一次,罚诵书二百遍;二次,加朴挞,罚纸十张;三次,挞罚如前,仍罚其父兄。”足见“棍棒教育”在古代“流行”。
当然,在特定年代,这种严厉的“棍棒教育”能起到一定的“教育”作用,因此才能受到当时那么多人的接受。但是随着社会的进步、教育观念方法的不断革新改善,尤其是进入现代社会之后,以往这种“棍棒教育”out了,已经被越来越多的学生家长所“抛弃”,取而代之的是家长使用跟孩子“摆事实讲道理”、“与孩子讨论、申辩”的现代化教育方法来与孩子平等交流,达到教育孩子目的。
虽然如此,但还是有一些家庭,一方面由于“望子成龙”操之过急心态作祟,一旦孩子做错了或者做得不好、甚至考试考砸了等等问题时,家长便会紧张,以致使用暴力的“棍棒教育”,给孩子心理留下阴影;另外一方面由于一些父母家长狭隘的成才观,认为只有是好成绩、好学校、好单位就是成功,不允许孩子有自己的选择,没有达到父母设定的标准就是失败。
值得欣慰的是,在这方面广州给出了一份不错“答卷”,此次广州市未成年人家庭教育状况调查报告中显示:经常采取“打骂”方式教育孩子的比例仅1%,调查中发现广州大部分家长都是采用与孩子“摆事实讲道理”或者与孩子“讨论、申辩”等现代化教育方法,这正说明广州作为现代化大都市的进步,在教育观念方式方法上也是走在前面,社会良好氛围和家庭父母成熟的成才观都值得称道,更体现了广州良好的社会风气和精神文明,看到这个数据,让人长出一口气。 (逸飞)
“虎师”体罚也应休矣
父母打子女,毕竟还有“亲骨肉”的怜惜,一些老师打起学生来,可能因为是“别人家的孩子”,那是相当舍得下手。笔者近20年求学时光,曾亲眼目睹过的各类体罚事件:轻则罚抄作业、擦黑板,普遍的是站在教室前排,手里可能还要举个重物;严重的是被木尺打手掌,或是直接遭掌掴。印象中最惨烈的一次,是一同学被叫到黑板前,未能及时算出数学题,遭到老师一脚飞踹,幼小的身体腾空从前门飞出教室,重重跌在走廊上,场景煞是恐怖。
相关调查显示,66.4%的人受到过老师体罚,小学受到过老师体罚的人更是占到69.8%。这就意味着,每100个人中,有近70个在小学遭遇过体罚。学校体罚之普遍,令人触目惊心。好在,社会对学校体罚越来越关注。不知从何时起,学校体罚成了媒体争相报道的题材,弹窗新闻经常提到哪里有学生被打了,哪里又有老师因为体罚被开了,2012年温岭虐童事件,刷新了人们对学校体罚的认知……
体罚危害巨大,于青少年成长不利。加拿大曾就体罚对孩子将来身心健康产生的影响做了全球最大规模的调查,曾被“体罚”的受访者中有21%患上焦虑症、70%患上抑郁症、13%酗酒、17%嗜毒。笔者回想多年前同学频频被打的情形,至今心有余悸,那些被老师“真刀实枪”打过的同学,内心究竟会受到多大伤害,实在难以想象。学生遭遇体罚后,有的留下终身病痛,有的感觉人格遭侮辱,自尊被践踏,容易自暴自弃,严重的还会自寻短见,留下令人遗憾的结果。
学校体罚如此恶劣,为何屡禁不止?一方面,与教师自身的认知和道德有关,很多老师信奉“一日为师终身为父”,孩子交到老师手里,就天然赋予了老师随意处置孩子的权利,“孩子领进门,打骂看心情”是很多老师的观念;更多的体罚,是因老师师德缺失、法制观念淡漠、从教素质低下,身为教育工作者,明明知道“打人不对”,可由于有气无处撒,弱小的孩童就成了发泄对象,温岭虐童事件中,当事教师甚至在教室储物柜里存放了几瓶啤酒,难以想象,喝了酒的老师会对学生如何施以暴力。
另一方面,学校、教育部门未尽到监管之责,有的学校没有监控,老师长期“教训”孩子,校领导也是浑然不知;有的教育部门眼里只盯着公立学校,对民营幼儿园、中小学放任自流,即便收到体罚投诉,也听之任之。此外,法律对未成年人保护不够,《义务教育法》 《未成年人保护法》均规定“禁止体罚”,但只有禁止条文,没有详细说明和切实可行的实施细则,甚至对“情节严重”等提法也没有做出解释,失去了对教师“动手”的惩戒。
但必须说明的是,多数教师并非自己乐意采取暴力,对学生体罚也是迫于升学、排位压力。“末位淘汰”等管理方式让一些教师感到危机四伏,加上高分数、高升学率的重压,功利教育的大山压下来,再优秀的教师也难平衡好理智与情感,所以,要减少学校体罚,教育评价体制和考试制度也应做出相应的改革。
泰戈尔说过,不是锤的打击,而是水的载歌载舞让鹅卵石臻于完美。很多时候,体罚并不能真正解决问题,老师再怎么敲打,学生的素质和能力并不会立马提升,相反,有什么素质的老师就有什么素质的学生,暴力只会对学生造成错误诱导。有爱心才有教育,老师们与其挖空心思地惩罚学生,倒不如多献出一点温暖和关爱。 (唐金凤)
小小少年不该烦恼
在我看来,最近热播的《虎妈猫爸》简直沦为了恐怖片。虎妈赵薇在孩子的生活学习中活生生地成为一条高压线,片中女儿对作为虎妈期望的承载体,不堪重负已久,越来越大的心理压力让她甚至在妈妈面前说出“我讨厌你”这样的话。
回想起自己的成长过程,不禁为现在的孩子感到丝丝心酸。以前,我们放学拿着零用钱“通街跑”,跟同学嬉戏打闹,边玩边回家;如今,孩子们放学要去托管、要去奥数,奥数获奖不再加分后,又要去固定进行体育训练,拼个体尖生名额;以前,我们周六日跟父母一起串亲戚;如今,孩子们都害怕见到亲戚了,因为他们第一句就问“读哪个学校啊?”
面对这些高压线,哪个孩子不头疼。比起我成年后面对的“单身——恋爱——结婚”问题,简直有过之而无不及。
其实也不是个个家长都是虎妈,在我身边,猫妈猫爸也比比皆是。从不强迫孩子学琴、上兴趣班,只要孩子坦承自己对钢琴一点兴趣也没有,立马把钢琴卖掉的猫妈大有人在;每逢假期,带孩子去亲近大自然、旅行,而不是在家写各种辅导书的猫爸也比比皆是。他们从没有纠结孩子在班上成绩一直处于中下水平,他们在乎的是孩子们成长期的笑容与快乐,恰恰如此,这些孩子是活得最最自在和真我的,跟父母的关系也是无比融洽。亲子关系间从不缺互相鼓励、互相信任、互相热爱。
也许虎妈会说:“少壮不努力老大徒伤悲。”当然,虎妈们都是过来人。认为从小努力,上重点幼儿园、省一级小学、中学,才算是为自己的人生路架起高大上的起点。但谁说只有这样才算有“出息”呢?谁说这样的少年时代能让人不后悔?小小少年,拥有的不该只有拼入学、不该有小心谨慎的生活。小小少年,踢球、唱歌、玩耍、嘻嘻哈哈才能叫人生。
每个小孩都不该是父母的复刻版,越是强迫孩子按照自己设计的路线来行走,得到的反弹就有可能越严重。最终伤害的不止孩子一个,更可能是整个家庭的和睦。还孩子们一个轻松的少年时代,让他们顺其自然地发展、发挥,把人生还给他们。(雅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