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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终奖”不该为抓眼球而“抓眼球”

2014-01-19 14:09:00 来源:红网 大字体 小字体 扫码带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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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对于上班、打工族而言,年终奖是每年春节前最为期待的一件事,有的企业发票子、发电器,有的则发手机、平板电脑……但跟发房子相比,这些年终奖都弱爆了。前日晚上,在广州天河区一家民营企业的年会上,该企业老板给表现突出的优秀员工发出了一套价值百万元的房子作为年终奖励,以至于获奖的员工都被“惊呆”了!(1月18日《新快报》)

  该企业老板给表现突出的优秀员工发出了一套价值百万元的房子作为年终奖励,确实让其他年终奖都弱爆了,确实在各种年会、“年终奖”抓人眼球之际,更显得“抓眼球”,以至于获奖的员工都被“惊呆”了。

  笔者赞成企业之间比着发抓眼球“年终奖”,毕竟受益的是员工。但对“在各种年会、‘年终奖’抓人眼球之际”,这间小企业的负责人、总经理李先生萌生了一个“惊人”的念头:给优秀员工发套房子!”,却也存在些许异议。

  首先,李先生这个“惊人”的念头,不该是“在各种年会、‘年终奖’抓人眼球之际”“萌生”,这给人有点为抓眼球而“抓眼球”的感觉,如果不是“在各种年会、‘年终奖’抓人眼球之际”,这样的“惊人”念头还会不会“萌生”?其次,年终奖作为激励员工的一种机制,应该让员工感觉奔有目标,学有榜样,而不该在“丰收在望”的时节才“萌生”,如果这样的“惊人”念头出现在年初工作计划中,我想这对员工的激励会更大,干劲会更足,想当然给企业带来的营业额也会更多。

  企业要发展,需要建立一支稳定的、有丰富工作经验的职工队伍。前几天,浙江土豪公司的年终奖也曾引起了公众的广泛议论,面对质疑,该公司总经理董国坤的一句话:“只有员工过得好了,公司才能发展得更好”,既合情又入理,笔者认为这才是企业家应该具备的目光。这不仅是对员工的感情回馈,更是一种经营理念。只有让员工带着企业对他们以及家庭的关爱,欢欢喜喜回家过年,在每年的春节过后“用工荒”的高发期,才会“好再来”。

  同时,我们也希望这样的“惊人”大奖,不要让员工感觉像中500万那样可遇而不可求,不要靠碰运气,毕竟企业靠的是团队精神,不要奖励他一个打击一大片,我们希望“奖房子今年是第一次,但绝不是最后一次。”,应该形成制度,根据年营运额,尽量兑现每年确定2至5个名额的计划,让多数员工都有希望“幸福来敲门”,都有机会激动得欢呼尖叫。

  文/韩玉印

责任编辑:宋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