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闹市女子裸拍"照疯传是恶俗的审丑心态
近日,网上流出一组“上海闹市女子裸拍”照片,一年轻女子深夜在上海外滩、新天地和衡山路等多处著名地标性场所掀开裙子,摆出不雅姿势拍下多张裸照,并对路人毫不避讳,豪放尺度令人咂舌。照片引发网络震惊,不少网友怒斥其伤风败俗,并质疑这样是否违法?有律师称我国并无“有伤风化罪”,而警方表示需要经过调查才能定性。(10月10日《人民网》)
10日凌晨,自称上海闹市裸照门拍摄者在网络发出道歉声明,并称其是就读在国外某大学艺术学院的学生,那些照片原本是艺术创作,不幸被人恶意炒作成了色情。
裸照门拍摄者在致歉声明中提到,照片在互联网疯传并不是他个人所为。照片被恶意流传,对传统道德造成如此恶劣的影响,他表示深深歉意。他还说到,照片是在10月2日一个私人论坛发出,只是为了在熟识的小圈子内私下交流分享。令他没有想到是,有人竟然恶意篡改标题,发布在开放的互联网上去。他对这种恶意转帖者表达了强烈的谴责,希望他们停止这种侵犯她人隐私的恶劣行径。
这样一来,有些商业网站为了点击率将内容标题篡改成更加恶俗低级的文字以吸引眼球,着力恶意炒作该条信息。为了获得那可怜的一点“眼球经济”,肆意采取一系列刺探式、跟踪式娱乐化的报道方式,进而是为了扭曲并腐蚀整个社会系统的审美观和价值观。这些网站已经涉嫌构成了恶意窥探、散播侵犯她人隐私的违法行为。
因为,有了商业网站的恶意炒作,进而引起了大量网民疯狂地在一些网站、论坛、微博、博客等互联网社区复制粘贴转载,令整个互联网社交论坛一片狂欢。网民这种集体无意识的行为恰恰体现了网络社会一种畸形以窥探他人隐私嗜好的心理特征。这种网民整体畸形的心理状态,应该引起相关部门的注意,我们的互联网需要一个健康的互动环境。
互联网给了我们便捷的信息分享渠道,很多网民却用来寻找“丑”去发现“丑”。 (张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