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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告短信退订难岂能成顽症痼疾?

2021-01-19 10:44:00 来源:鲁网 大字体 小字体 扫码带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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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少电商平台均有短信推送商业广告的形式,商业广告短信退订费该由谁出?有法院认定,未约定的应由平台方承担短信退订费。不过,日前有平台更改用户协议,新增退订费由用户自行承担的条款。

  事件可追溯至去年10月,该平台在一起退订费纠纷中败诉。用户王女士因退订该平台的商业短信被收费,将其诉至法院,平台被认定在用户协议中未约定退订费负担主体,需承担0.1元短信退订费。记者近日在该平台APP用户协议中看到,“用户的权利和义务”条款用黑体字写明:如果用户不想接收商业推广信息,有权办理退阅或设置拒绝接收消息。该条款新增内容“如用户选择通过电话或短信方式办理退阅,请自行承担相应电信资费”。
  目前,多个电商平台虽给出回复字母“T”等退订方式,但并未明确短信退订费由谁承担。该平台新增的协议内容,推卸了自身责任,加重了用户负担,违背了公平原则,根据民法典第497条规定,提供格式条款一方不合理地免除或者减轻其责任、加重对方责任、限制或者排除对方主要权利的,该格式条款无效。
  除了退订费的承担主体尚未厘清,尚有诸多退订“圈套”待解,譬如退订了依然收到短信,且收到频次更为密集,还有消费者在不知情的情况下遭遇“被推送”,让人不堪其扰。部分广告甚至还存在木马植入、信息诈骗以及强制消费等安全隐患。
  应该说,被强制推送还是要求支付退订费,侵权成本都远小于维权成本。在日常生活中,这类成本“倒挂”现象时有发生,但鲜有消费者挺身而出、对簿公堂,即便有人站出来维权了,无外乎商家对这起个案进行具体赔付。对那些没提起诉讼的消费者来说,他们的权益并不能得到有效维护。除此之外,对商业广告短信惩罚力度不够,对违规公司没有威慑力,现有技术监测机制不完善等,这些因素也纵容了广告短信的泛滥和难退订。
  我国《通信短信息服务管理规定》明确规定,短信息服务提供者、短信息内容提供者未经用户同意或者请求,不得向其发送商业性短信息;用户明确拒绝或者未回复的,不得再次向其发送内容相同或者相似的短信息。如今不管用户是否想收到这类短信,即使在义正辞严说“不”之后,企业平台还是照发不误,已然构成违规。
  广告短信“牛皮癣”的治理、消费者合法权益的维护,不能要求每一个个体去调查取证、提起诉讼,司法只是一种事后救济,消弭商业广告短信之害,亟待各相关职能部门协同给力,出台更加卓有成效的硬手段:商家须遵守法律,自觉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监管部门也要主动担起职责,对商业广告短信乱象“露头就打”,依法查处非法发布商业广告短信的企业;电信运营商也应在社会公益和商家利益间做好权衡,不能任由短信发送平台侵犯手机用户的法定权益,应当对短信发送平台和短信内容提供方进行积极监管,确保用户只收到自己同意接收的短信。
  营利是企业的“天性”,但底线不能失守,必须把规则红线亮出来,对不履行法定责任的企业和电信运营商该出手时就出手。而商业广告短信终归没有“逆天本事”,让其匿迹绝非“登天之难”,关键是众多网民增强抵制与维权意识,市场监管执法真正“起而行之”,健全环环相扣的监管体系,并让其作用发挥到实处。(文/孔德淇)
责任编辑:刘胜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