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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该给劣迹艺人一个改过自新的机会吗?

2014-10-12 15:33:00 来源:红网 大字体 小字体 扫码带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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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几个月一些艺人相继因吸毒、嫖娼纷纷涉案之后,演艺圈盛传广电总局已通知各大卫视,“凡是有劣迹的导演、编剧、演员等主创人员参与制作的电视剧,要慎重考虑”。昨日记者获悉,广电总局9月29日正式下发“封杀劣迹艺人”的通知,“吸毒”“嫖娼”行为被明确点名,出轨等道德问题则未提及。除此前提及的电视剧作品外,由“劣迹艺人”参与制作的电影、电视节目、网络剧、微电影等被要求暂停播出。

  应该给劣迹艺人一个改过自新的机会吗? 

  (应该给劣迹艺人一个改过自新的机会吗?)

  应该给劣迹艺人一个改过自新的机会吗?红辣椒评论作者及广大网民纷纷发表观点。感谢各位作者及广大网友的支持与热情参与。经红辣椒评论编辑整理,主要观点如下: 

  正方:人谁无过,知错能改,就应该给他们一次机会。而且他们改正错误的行为也能作为典型案例,警醒更多的人不要重蹈他们的覆辙。而且是否聘用他们属于市场行为,应该交由市场去选择,行政的一刀切未必能收到最佳的效果。

  姜文来:封杀“劣迹艺人”不要乱杀无辜。有些劣迹艺人曾拍摄的作品,封杀了,制作单位会受到经济损失,况且在制作作品的时候,制作单位并不一定知道艺人有“劣迹”,一概封杀有些不科学。所以要科学的制定劣迹艺人封杀标准,让艺人不敢有劣迹,有劣迹就会被淘汰出局,自我施压,自我约束,是一件好事情。

  深山老怪:真正看清了事实的人是不会因为一个艺人吸毒或者是其他方面犯错而否认他的好作品的,而崇拜一个偶像也应该坚守取其精华去其糟粕的基本原则,至于给他给机会,貌似楼主没明白机会不是别人给的,而是自己争取的这个最浅显的道理.否则就不会在这里发贴调查。

  洪闹闹:艺人也是人,和所有普通人一样,在法律面前享有一律平等的宪法权利;不枉不纵即可。如果说,他们这个群体道德沦丧,危害性在于其示范效应,所以,需要法外苛责,那么,官德沦丧其危害性绝不亚于区区几个小明星,更值得全社会予以高度关注和苛责!

  红伢子:机会还是应当要给,封杀应该有期限。

  Lxq001:电影的作品,一个人能演好吗?因为一个人,就封杀一部集广大群众之力的电影,对那些参演的其他艺人公平吗?对投资方公平吗?

  反方:艺人作为公众人物,影响力与示范效应大。就算他们个人改掉了劣迹,所造成的恶劣影响仍然存在,因此应该对他们予以封杀。再说咱也不缺这几个劣迹艺人,没有他们,银屏照样能为观众提供精彩的节目。

  李兆清:艺人们一旦道德败坏,会对粉丝及大众产生不好的影响,尤其是尚处于价值观形成期的、模仿性很强的年轻人。封杀劣迹艺人,是给艺人们套上了紧箍咒,谁违背了社会道德乃至违反法律,就应该承担相应的代价。虽说不能一棍子打死,但如果给他们点喘息之机,劣迹艺人就会有劣迹反复的时候,这方面,二进宫的艺人就是例证。严格对艺人的道德要求,是公民道德建设的应有之义。

  巴溪:人犯错是不可避免的,关键艺人的不正当行为危害传播速度快而且范围大,有约束是必要的。

  罗立志:优秀艺术家的道德情操会影响喜爱他们的观众,优秀的文艺作品能够提升人的道德水准。反之,道德沦丧的艺人和有意无意放弃道德承担的作品,则对社会的道德生活起到破坏和瓦解的作用。对于道德、法制观念败坏,在人民群众中造成恶劣影响的艺术人才,即使是才艺出众,过去时有怎样大的影响力,都应该让他们深刻检讨,闭门思过。

责任编辑:鲁珊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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