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学生守则”落后了?
几个月前,“中日英美四国小学生守则”的对比在网上热传。近日,这个话题在网上再度变热走红。这两天,南京市教育科学研究所副所长沈曙虹连发多条微博,建言教育部修订中小学生守则。他告诉记者,现在的“守则”及配套规范已经用了近10年,应该改改了!(8月19日《现代快报》)
学生守则贵在能“守”
抛开中国与“日英美小学生守则”制订的文化差异不谈,诸如英国的“守则”主要强调的是自我保护:背心、裤衩覆盖的地方不许别人摸;“生命第一,财产第二”,遇到危险可以打破玻璃,破坏家具;遇到危险可以自己先跑等;美国“守则”,围绕的主要是小学生在学校里应该具备的基本素质,包括称呼老师职位或尊姓;按时或稍提前到课堂;提问时举手等等,制定守则难免不会在侧重点上有所不同。
但是,就可操作性来说,这些“守则”都有一个共同特点,要求简单,每一条都很具象,便于记忆,也便于孩子遵守和执行。相比较而言,我国2004年开始执行的《中小学生守则》共10条,200多字,涉及热爱祖国、遵守法律法规、热爱科学、珍爱生命、诚实守信、热爱大自然等多个方面。就内容来看,不能说不全面,也不能说没有必要,但是具体到每一条,该怎么做,恐怕都够开几堂专门的讲座,就算是有相当修养的成年人,未必都能说出个子丑寅卯来,更别说是一个孩子了。
坦率地讲,这些要求更该是对孩子常态教育中包括学校和家庭应注重培养的,是教育的目标,而不是孩子单纯的行为要求。反过来讲,把教育应担当的职责,变成孩子应遵守的行为标准,不太适宜。类似的大而全事实上并不利于孩子遵守,反而让守则与规范沦为一张空纸。比如,公共场合不大声喧哗理应是常识,而今年广州、郑州等新图书馆投入使用,孩子们频繁“踢”馆,折射出教育的偏差。此外,在健康与生命攸关的安全方面,譬如预防性侵、拐骗之类的,几乎是一片空白。今年以来,因媒体集中关注几起女童性侵案件,欧美一些国家的相关教育准则纷纷被当作了借鉴“教材”,从某种意义上讲,这对中小学生的教育也是一个警示。
学生守则贵在能“守”,一是应站在孩子们的立场,符合孩子们的特点,从孩子能够认知而常见的细节做起,具象而不抽象;二是应站在孩子们的生活环境,符合孩子成长的规律,从孩子最必须要掌握的生活技能规定起,注重教会孩子自我保护。 木须虫
杜撰背后是真切的期盼
一直以来,我们的家长把社会企求的标准、理想的实现强加给学校和孩子,僵化的教育思维、功利化评价体系化以及假大空式的范文格式,化为一个个条条框框,无止境地绑附于孩子的成长过程。我们一直在培养完美的“大人“,太注重培养“未来的”人才,太注重从大处着眼,反而忽略了让孩子从现在、从细节、从自己做起。我国小学生守则看起来事无巨细、面面俱到,实则缺乏以孩子为本的准确定位。自然也就少了契合孩子心灵和兴趣的灵气,高度抽象化、理想化的守则内容既难以照亮儿童的精神世界,也使得在面对具体困扰时,孩子们脸上浮现的是一脸茫然。
事实上,网络盛传的日本、美国、英国的学生守则,无据可靠,查不到原文的原始出处,比如英国并没有全国统一的小学生守则,而是每个学校自己制定的校规,内容都各不相同,或许这些备受好评的守则不过是某个学校校规的一例。然而,杜撰的“守则”折射真实的期盼,未知真假的守则热传,带给我们巨大启迪和反思。
我国现行的《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修订)》,有太多太繁琐的条文,既不便于记忆和践行,与其他规范并行使用也有叠床架屋之嫌。小学生守则,当是孩子的行为底线要求,要突出学生的人格培养和基本常识。一切教育的“人为”应当服从并有效服务于“为人”,而不是反其道而行之。在简单易记并欣然接受的基础上,告诉孩子具体怎么做、怎么规避风险、保护自己、健康成长,这远比只告诉他们空泛的大道理要有意义得多,也实用得多。
现行的“守则”及配套规范已经用了近10年,早已与高速发展的现代文明社会不相符合,南京教育专家建议教育部修订中小学生守则,很有道理。教育工作者要实事求是、与时俱进,培养下一代脚踏实地做“人”的品质,为未成年人的自我保护、健康成长提供社会支撑、文化支撑与日常规则支撑。让孩子们在“接地气”的守则指导下,快乐平安地长大。 (山东商报斯涵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