钱桂林:演艺市场,向瘾君子说不
4月1日起,《上海市禁毒条例》正式实施。《条例》明确规定,“广播影视、文艺团体及相关单位依照国家有关规定,不得邀请因吸毒行为被公安机关查处未满三年或者尚未戒除毒瘾的人员作为主创人员参与制作广播电视节目,或者举办、参与文艺演出;对前述人员作为主创人员参与制作的电影、电视剧、广播电视节目以及代言的商业广告节目,不予播出”。 (4月1日解放网)
上海市出台禁毒条例,规范演艺市场,这就意味着,吸毒艺人一旦被查实,在上海这块黄金地盘上,将被封杀三年。
近些年来,一些艺人相继因吸毒而纷纷“走光”,原来他们光亮的外衣下竟是如此的丑陋不堪!吸毒艺人前赴后继的倒下,让社会惊诧不已。譬如:2014年3月18日,歌手李代沫因吸毒被抓。2014年7月,演员张默因涉毒被北京警方抓获,与其他明星不同,张默此次是二进宫,早在2012年1月30日,张默就因在北京顺义家中因吸食大麻被行政拘留一次。2014年8月4日晚,演员高虎因涉毒被抓。2015年3月,演员王学兵因涉嫌容留他人吸食毒品罪被拘留审查,因认罪悔罪态度较好,警方依法对其取保候审。2016年3月,演员傅艺伟因容留他人吸毒被朝阳群众举报,被警方带走。
艺人尤其是明星,是社会极为关注的公众人物,他们的言行举止深刻的影响着社会。如果艺人放浪形骸,为所欲为,很容易败坏社会风气,对广大青少年的健康成长尤为不利。故而,艺人绝对不能以“二皮脸”的面目出现:荧幕上,他们一副正人君子模样,而在现实生活中却蝇营狗苟。
不少艺人辜负了民众的热切期待,在疯狂吸金的同时,干出有伤风化、有违法纪之事,上演了一幕幕不忍目睹的龌龊连续剧,让民众尤其是粉丝伤心不已。
艺人吸毒,不仅是不道德的行为,是在向社会传递负能量,而且也是不法行为,违反了我国的相关法律。上海市对吸毒艺人实行禁演,一方面,是向社会发出了一个十分明确的信号:禁演,是在法律惩处、道德谴责之后的又一次行业加罚,就是要让吸毒艺人付出经济上的巨大代价,让他们感到涉毒有多不值,有多不划算!另一方面,也是为了震慑其他艺人,告诉他们千万不要沾染毒品,否则会缩短甚至毁了自己的艺术生命。另外,这也能平抑民众的心中的愤怒,助推社会风气的好转。
艺人作为文化工作者,担负着教化社会的责任,故而要严格自律。正如今年两会期间,全国政协委员姜昆在接受记者采访时所说的那样,“文艺工作者要自律,文艺工作是铸造灵魂的工程,要想从事社会主义文艺事业就要用灵魂工程师这几个字来要求自己。”但仅靠艺人的自律,可能还难以取得理想的效果,故而有必要他律。上海市对吸毒艺人实行禁演,既是禁毒的需要,也是净化演艺市场、促进社会和谐的需要,值得肯定和期待。
作者:钱桂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