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评论频道 > 捕娱 > 正文

影视业贪腐也需“打虎拍蝇”

2015-02-11 09:05:00 来源:长沙晚报 大字体 小字体 扫码带走
打印
评论投稿邮箱:pinglun@sdnews.com.cn

  影视剧购销、大型节目演出,有些单位设备采购多是单一来源,有些不进行招投标程序……面对新闻出版广播影视领域的腐败问题,中纪委委员、中纪委驻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纪检组组长李秋芳近日点出影视业等领域的“潜规则”,表示今年将在此基础上深入调查,并同时制定约束机制,这一表态引起了各方关注。(2月10日《长沙晚报》)

  作为一种充满潜力的年轻产业,影视业一直有着“黄金产业”和“朝阳产业”的美誉。然而,近年来,中国影视业内的贪腐案件时有曝光,这一残酷现实提醒人们:作为“倡导精神文明、弘扬社会正气”的前沿阵地,影视业自身却也被腐败风气浸染,并非一片净土。从媒体披露的事实看,影视业领域里盛行的贪腐 “潜规则”潜滋暗长,衍生黑色交易的危害程度甚至超乎想象。

  相比社会道德认可的主流规则,“潜规则”是指社会生活中的灰色规则,显著特点便是一个“潜”字。影视界的贪腐“潜规则”,既具有其他行业的共性,更有其自身的独特性。在影视业正处转型期的当下,影视剧购销、大型节目演出、设备采购、广告经营等各个环节,都活跃着 “潜规则”的身影,而这正是腐败产生的根源。

  近年来,由于整个影视剧制作行业都处在“产能大、出口小”的状况中,且“购剧权”仅为少数人掌控,制片方为了上片,只能尽力满足其“各种要求”,这便是影视剧购销领域滋生腐败的温床。这不仅让一些优秀影视剧面临被扼杀的风险,也给观众带来了无尽的困惑——大家看到的,或许只是“送礼”最多而非制作最好的影视剧。在“卫星节目落地”领域,贪腐“潜规则”更是大行其道。由于有线电视各地独自管理,缺乏规范的定价依据,落地费收取从几万元到几千万元不等,可见贪腐的弹性空间大得惊人。“一个广告,能否播、哪个台播、哪个时段播,回扣又是多少”里面门道多多。难怪有网友一针见血地指出,广播影视领域发行渠道有垄断性,有些权力就“等值”于人民币。

  事实证明,影视业的腐败现象触目惊心,除了涉案金额较大的“一把手”和“能人”腐败外,还出现了“一窝黑”、“一班蛀”等类型的集体性沦陷案件。比如,安徽广播电视台原台长张苏洲近日涉嫌受贿被逮捕,至此该台已有5名中高层干部涉贪腐落马。透过这些纷繁复杂的腐败案例,我们不难发现,这些腐败行为,根在对权力的约束过于疲软,且相关制度严重缺位等,以致“老虎”“苍蝇”同登台,悄悄侵蚀着这块大蛋糕。

  影视业并未成为“洁净圣所”,反倒成了贪腐的重灾区,这颠覆了民众原有的认识模式。要遏制影视业领域的贪腐“潜规则”,一方面必须简政放权,减少不必要的行政审批权力,从源头上杜绝“权力寻租”;另一方面,必须依靠法治制约权力,促使有关人员严格按照法定权限和程序行使权力,确保权力在“刚性” 的制度笼子内运行。令人欣慰的是,影视业“潜规则”已引起中纪委的关注,中纪委表示今年将深入调查。我们期盼,经过擒“老虎”、拍“苍蝇”之后,这个一度蒙尘的“朝阳产业”能够焕发出应有的光彩。(屈金轶)

责任编辑:方媛媛
新闻关键词:影视业贪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