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评论频道 > 捕娱 > 正文

司马童:人生自古谁无“歉”

2013-08-05 10:33:00 来源:长江日报 大字体 小字体 扫码带走
打印
评论投稿邮箱:pinglun@sdnews.com.cn

  韩红又“红”了。不过,这回“红”的不是舞台演出,而是接连被曝的现实过错——

  8月3日,歌手韩红驾驶一辆黑色路虎小客车,行至北京东城区南小街东四十条路口时,因涉嫌挪用牌照被民警当场查获,并被依法处以5000元罚款,移交所在单位进一步处理。此前还有网友图文曝料称,在北京西北四环路上发现一辆无牌照的百万级黑色法拉利跑车,跟上去一看发现驾驶者是韩红,且在边驾车边打电话。韩红承认此事属实,但声称“这车有临时牌照”。(8月4日《成都商报》、中国新闻网)

  从媒体报道的消息来看,两起涉及交通违规的“星闻”中,韩红都曾通过实名认证微博,迅速抛出了同一个应对方式——道歉。当然,明星也是人,有了过错能及时致歉,总比不屑一顾来得强。事实上,有网友也认同了韩红的表现:起码人家没像XX一样弃车而逃,没像XX一样掩盖真相。话虽如此,理也不错,而我还想置喙一议:明星道歉别成了一张“牌”。

  就这次韩红微博致歉的具体事实来看,先是边驾车边打电话(且不提其“有临时牌照”是否可信),再是违反交规第九十六条第三款,挪用牌照,作为一名公众人物,确实如其道歉书所言,应该感到“无颜与惭愧”。但是,连续两天的驾车不守规则,且在头一天刚刚“微博致歉”之后,第二天立即又被查到挪用牌照,道歉也让人唏嘘。

  韩红触犯交规、微博道歉的新闻传开后,有网友很快就搜索罗列出了数篇有关“韩红道歉”的旧闻:“韩红就行车打人事件道歉,都是同伴错”(2004年6月2日《北京青年报》),“韩红承认‘抄歌’,所属公司道歉”(2003年4月14日《新快报》),“韩红爆粗口拒唱抗震歌曲,道歉称仅针对动机不纯者”(2013年4月24日新民网)……

  人生自古谁无“歉”,何况名人与明星。网友的有心搜索,也许说明不了什么,但谨言慎行地珍惜羽毛,显然远比“负面传闻”闹出之后的屡屡致歉,更值得好好磨砺。道理十分简单,道歉的次数与信誉的质地,很多时候是成反比的。

 

 

责任编辑:鲁珊珊